第章他是魔鬼吧?
史密斯是一个来自暗网的杀手。
他有一个原则——从不接龙国的任务。
因为龙国这个国家很特别,禁枪、满大街的摄像头、身份信息管理严格等等,这些都给任务带来巨大难度。
某一天,史密斯在暗网内部APP发现了一个来自龙国的价值二百万米金的任务。
他毫不犹豫地接了。
是的,他从不接龙国的任务——除非对方给的太多。
二百万米金,哪怕除去暗网的三成的抽成,也足够他潇洒很长一段时间了。
于是。
他用一个假身份,过境,来到龙国。
在没来到龙国之前,他以为这次的任务目标应该是很有身份地位的人物。
毕竟两百万米金!
没有一定的身份和地位,怎么会这么值钱!
但是当他来到龙国,并且找到任务目标之后,他才发现目标竟是一个十八岁的大男孩!
那一瞬间,他认为金主简直疯了。
就这么一个大男孩,在他的家乡米国,随便找个流浪汉,给他几千美金,这事就能办成。
以前他就听过龙国人人傻钱多,他还觉得不可能,现在看来竟然是真的!
不过。
哪怕目标是一个大男孩。
也得计划一下。
毕竟史密斯认为,在龙国的任务,难度最大的不是怎么把目标弄死,而是完成任务之后怎么脱身。
首先,得制作好趁手的工具。
他花了几天时间,潜伏在一个小小的加工厂附近,趁厂里的工人下班之后。
他偷偷潜入厂里,利用厂里的机床与材料,成功制作了一把手枪。
没有来历的武器,对于掩藏身份很有用,但威力对于杀死一个普通人又足够。
弄好武器之后。
接下来,就是要选择一个作案地点。
这个地点最好没有什么人烟。
这样可以让尸体迟一点被发现,最后是等到他离开龙国之后,那时便高枕无忧。
制作好武器之后。
史密斯便目标家里附近的酒店里住下,一直在观察目标。
观察了整整两天。
那个目标竟然一直都没出门。
史密斯无语极了。
有时候他在望远镜里能看到,那个大男孩明明长得很帅,身材更是非常耐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