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这样的男孩,在他们米国,那绝对会是一个社交宠儿,每天被不同的美女环绕!
他怎么会天天窝在这里?
他真的正常吗?
“要是老子十八岁的时候有这样的长相和身材,老子每天都要在不同美女的床上醒来。”观察中的史密斯吐槽。
三天。
在酒店观察了三天,史密斯发现那家伙唯一的一次外出,就是现在。
他在与一个三十几岁的男子在咖啡厅喝咖啡。
史密斯明白他为什么不跟美女约会了。
原来是好这一口?
“该死的盖!快给老子出来法克噢耶斯!”
史密斯兴奋地发现,对方走出咖啡厅之后,似乎没有打算回家,而是坐上公车,往郊外去。
“你终于要出门了,太棒了大宝贝!”
史密斯将自己包得严严实实,开着一辆偷来的机车,跟在目标的身后。
目标越走越远离市区,来到公交车的终点站之后,竟然还往野外的一片山地树林走去。
史密斯兴奋极了。
这简直就是上帝给他创造的最佳时机啊。
他把车往路边一个没监控的地方随便一放。
便跟着目标一头扎进了树林当中。
跟着目标在山地里又走了好远,史密斯看差不多了,加快了脚步,想要追上对方。
走过一条小路的转角,目标却消失了。
史蜜斯吃了一惊。
怎么回事,那个大男孩怎么会突然不见?
正茫然。
头顶上一个声音传来:“你在找我吗?”
史密斯浑身一震,抬头,发现目标竟站在头上一根树枝上。
他说完话,轻轻一跳,从三四米高的树上稳稳落地。
对方是练过的,而且身手非常不错!金主的提醒竟然是真的!
这个念头闪过。
史密斯感觉有点荒谬,十八岁的大男孩,这个时候不是应该正在读高中吗?这种身手是怎么练出来的?
不过,史密斯并未慌乱。
因为双方的这个距离,这种时机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完美时机!
他没有回答对方的问题,而是趁对方刚刚落地的瞬间,从口袋里掏出枪,上膛,开枪!
砰!
一声枪响!
击中了对方的胸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