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上一次爱人,已经是许多年以前的事情了。
那时,他是上流社会的公子哥儿,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多才多艺,许多世俗的美好的词,全都能扣在他头上,他只需嘴角一上扬,就可以牵动无数女子的心。
他的风流,是全刻在眼角眉梢的,他身边从来就是桃色不断,她一直在他身边,但她从来不是他的桃色。
她?她也是出身名门望族,只是,长得真的十分不如意。
在她眼中,他是天上的星星,可抬头远观,却不要幻想能摘下来放在口袋里。
他们两家是世交,她唤他四哥,他唤她小苏。
如果有哪天她能看到他笑,她的心情,便可灿烂好多天。
她是近十年,才用了蒋蓦然的名字,是的,最久不过二十年,她又要改个名字,换个地方重新生活。
像她那样不老不死却没有什么异能的人,最应该低调地生活,但携着这副皮囊,实在太难低调。
哎,往事,好重。
蒋蓦然上楼,回到家,斟酒小呷一口,伏在沙发上惆怅。
半睡半醒间,她听到隔壁有人开门了。
是程千帆回来了吧。
迷迷糊糊中,她听到隔壁有哭声传来。
大年三十的深夜痛哭,除了为情,实在也想不出来是为了什么了。
瞧,爱情也不是总能叫人觉得幸福的,有时候足以摧毁一个人。
司相还天真地想用爱情拴住她的灵魂来支撑他的作品。
她本想过去安慰的,但算了,她自己也是伤患。
隔壁的程千帆,也真的是窝在沙发中。
一开始,她只是气闷,实在想不明白,自己的心已经空了,为何心窝还是那么沉重?
她夹着拖鞋,迈着沉重的步法去倒酒喝,两口下肚,忽然又哭了起来。
为何?
在车上哭累了一轮后,她回了之前住的房子。
在麦当劳处,她就停了车,并吩咐归越:“在这等我。”
“大晚上的,我陪你去。”归越不放心。
“我还有些私事需要独自处理,这条路我走了无数遍了,不会有事的。”
她走在路上,故意抬头去看,那一排路灯中,总有那一盏灯是不亮的,或是一闪一闪的。
往时,她每每快要走到那柱瞎眼的路灯下,那灯就会忽然自我修复,亮了起来。
以前她总以为,那是因为她运气好,直到最近几天,才猜出,也许是跟在她身后的水连天动的手。
而今晚,她再次在那路灯之下走过,心中居然还祈祷这灯能重新亮起。
但并没有。
直到她去将那相簿取下来,再次经过它脚下时,那路灯依然沉寂。
程千帆叹了一口气,他是真的再也不会跟来了。
她经过垃圾桶的时候,将相簿的照片都取了出来,撕碎了,想要扔到垃圾桶里。
但看到有一张碎片,是水连天的眼睛,一时心软,又把照片碎片塞回到相簿里。
她不想照片里他的眼睛和垃圾混在一起。
但到底还是要扔的,她一鼓作气,把相簿扔到了垃圾桶里。
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
原先故意把这相簿放在这空房子里,就是猜水连天也许会溜进去,就是想留一线,让他看到。
但如今这些,都已经没有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