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其实一开始的时候,曹志强就觉得张前进这人有点不对劲。
只是那时候吧,他以为这只是个小事儿,稍微应付一下就行了,也就没往深里想。
然而,保卫科的那个曾科长,竟然想借此机会捞一笔好处,而且做人明显没有底线。
自己好说歹说,才暂时打消了对方的企图。
但如果不能说服张前进这边的人配合,或者说,不能让张前进这边的人拿出点好处费,或者叫赎身费,那曹志强的那个法子就行不通了。
所以曹志强才过来单独找张前进聊天,先来扮白脸。
只不过,如今再次看到张前进的表现,曹志强忽然觉得不对劲了。
因为怎么看,这个张前进都不像个当头儿的,大概率只是一个类似影子武士一样的人,是被推出来顶雷的,或者只是个小头目。
真正说了算的话事人,应该另有其人,甚至可能都不在这里,而是在沈振华的身边,监视沈振华!
没错,这么一想,整个事情一下就明朗化了。
仔细一想,一个跟沈振华认识才不到一天,就能随便把一半定金交给沈振华,然而第二天一早,就拉上一票人,毫无防备的开着三辆进口五十铃,来这里拉货?
这也太草率了吧?
之前来这里之前,曹志强可是问过印刷所的管员,知道这些人这次拉的货,数目是足足四万套!
一套的重量,是158千克,四万套,就是632吨!
三辆载重八吨的五十铃来拉货,等于每辆车都严重超载。
至于价格,一套的批发价是八元。
如果先交一半定金,那么一套就是四元钱。
这样算下来,四万套,只是定金就是十六万!
十六万啊,在这个时期,这绝对是一笔大数目!
一个刚认识不久的人,怎么可能轻易拿十六万给对方,还一点不防备的?
不客气的说,万一沈振华是骗子,拿着十二万块钱立刻跑路的话,那真是一点都不奇怪。
再者说,这么一笔钱,人家要是真的提前给了,沈振华也提前拿到了,不可能不提前通知曹志强。
而且沈振华在电话里说,是昨晚的时候就给了定金,那这笔定金肯定不是转账,只能是现金。
十六万的现金,按照十元最大面额算,那得多大的数目,用多大箱子盛放啊?
沈振华除非拿钱跑路,否则第二天一定是先拿钱去出版社入账,这是原则问题。
可沈振华既没有第一时间这笔钱拿去出版社入账,也没有跑路,而是继续呆在新华店王府井店,这特么就很不正常!
还有,正常来讲,四万套这么大一笔数目,沈振华没理由自己不来,只是给人写了个条子,让这些人私自来拿货,这明显也不合理。
另外,这些人被抓后,按照正常逻辑,应该第一时间给沈振华这个中间人打电话,然后沈振华在给曹志强打电话,没理由是保卫科的曾科长第一时间给曹志强打电话。
而曾科长能想到给曹志强打电话,还是通过印刷所管员那里得知的消息。
因为曹志强之前确实给印刷所打过电话通过信,所以管员才会见到沈振华的条子后,那么轻松的就同意出货。
不过,曹志强当初打电话给印刷所的时候,是让他们听沈振华的,意思是让沈振华本人当面去,可没说只给个条子。
再结合这个张前进所说的话,得知这个张前进,之前压根不知道沈振华的真实身份,不知道他是红光出版社的人,以为沈振华是新华店的人,这就更不对劲了。
要说一开始跟这些二道贩子接触的时候,沈振华怕出问题,假意说自己是新华店的人,这也就罢了。
但既然都谈好条件了,开始正式交易了,还藏着掖着,就没必要了。
如果这些还不够,那么之前曹志强在保卫科的时候,当着曾科长的面,给沈振华打的那个电话,就更有问题了。
当曹志强给沈振华打电话的时候,沈振华只是说了一些经过,说他跟那些二道贩子交易的经过。
比如沈振华说,他是怎么跟这些人接触上的,又是怎么通过一顿饭,让这些人信了自己。
并且沈振华还说,这些人已经交了一半的定金,绝对可靠,让曹志强安心放行就行,还说货一到,就付全款。
那个时候,曹志强因为心思不在这,没多想,问明白这些后,很快就挂电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