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罗斯将酒一饮而尽,让侍者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反正我们已经将这座工业堡垒围的水泄不通,无论他从哪个方向出来,我们的卫星也能观测到他的动向。”
“到时候,我的第四军团打头阵,一旦缠住黎鸢军团,还望两位兄长鼎力相助!”
“我现在是戴罪之身,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要将黎鸢军团消灭,功劳都是二位哥哥的。”
“我只求二位哥哥能够在领主大人面前给我美言几句,给我留条小命就好。”
格罗斯话说的十分谦和,但脸上却闪过一抹冷笑。
在他看来,黎鸢军团除了突击队和血狼人之外,其他人根本不足为惧怕。
等到他们从要塞出来,自己会在第一时间将突击队引到这俩人的军团内,让他们拖住突击队。
而自己则会带领手下的部队直扑黎鸢号,消灭陆良的有生力量。
至于血狼人,格罗斯已经从黑虎领主手中拿到了可以摧毁它们俩细胞的毒液炸弹。
只要这种毒液沾染到狼人的身体上,它们的再生能力就会短时间失效!
这也是黑虎领主为了防止背叛出现而准备的!
最好结果就是,自己能够消灭黎鸢军团,亲手抓住陆良和李溪若。
而血狼第三军团和绿水蚺军团则会在与突击队的战斗中损失惨重。
这样一来,不光能够打击这俩人的嚣张气焰,更是能为自己将功补过!
听到格罗斯如此说,卡司脸上这才露出笑容。
虽然黎鸢军团不足为虑,可如果能将其彻底歼灭,他们一定可以在黑虎领主那里得到相当重的赏识,毕竟自己帮着黑虎领主清理了叛徒。
只不过,如果能将这个功劳独吞,那就更好了!
想到这里,卡司和蒙罗四目对视,随后都露出了虚假的笑容。
就这样,三人各怀鬼胎,静静的等待着。
……
时间飞逝,几天后。
陆良拿起一把半米长的激光枪,在手中试了试重量。
和普通的突击步枪没有什么区别,但无论从手感还是配重上,都要比前者优秀一大截。
枪械车间十分贴心的配备了简易的标靶,陆良拿起枪,对着移动标靶点射着。
嗖嗖——
两束激光射出,陆良发现手中的枪械居然毫无后坐力,简直如同玩具枪一般。
走近标靶看去,枪枪十环不说,让陆良震惊的是,由合金打造的标靶居然被彻底烧穿,在边缘处还残留着些许未熄灭的红光!
这是激光留下来的灼烧!
学校里曾经讲过,被激光武器击中,在其周围的红光没有散去之前,千万不能碰!
否则,你的手立即就会被高热烧焦!
然而,一旦等到高热散去,也就过了最佳的救治时间,从而导致敌人的死亡率大大上升!
这就是激光武器的恐怖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