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峥从中央地区回来的时候路过一条街道,这是一条卖东西的商业街,从吃的到用的,摆摊的、开店的,应有尽有。
他从车窗向外看,看到外面的一些姑娘她们成群的走着闹着,看到卖饰品的货郎,又团团围住,拿起一些头饰发卡在对方头上一下,然后笑作一团。
“小姐们,这可是祖传的手艺,我敢说,这个花样的簪子,这条街你找不到第二家,买一个吧。”
季峥那双黑黢黢的眼睛盯着看了一会儿,突然叫停了司机。
“你在这里等我五分钟。”
“是。”
季峥从军车上下来,一身军装凛然,喧闹的集市似乎都被他震慑到。
他因为刚参加完一个非常正式的会议,所以穿了一整套的军服,再加上象征军区总司令的袖标和x口处满满的荣誉勋章,在下车的瞬间,空气都仿佛更冷了几分。
商贩们偷偷打量着他,甚至做好了收拾东西的准备,只要看到情况不妙,就赶紧卷摊跑路。
季峥当然觉察到了他们偷偷打量的目光,于是用冰冷不含任何感q1ngse彩的眼神扫s了一遍,所有人都畏惧地低下了头,再不敢偷看,只是用余光注意着他的动静。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迈开长腿,径直走到了那个卖头饰的商贩那里,商贩看着他向自己走来,感觉腿肚子都在打颤。
于是,在季峥还差两步走到他那里的时候,他丢下摊子绝尘而去。
“军爷饶命——”
季峥眉心一蹙,低下头,随手在他的摊子上拿起一根雕刻jg美的玉石簪子,虽然玉并不是什么好玉,不过胜在jg巧,他想起了那年在街上遇见十五岁的施玉的时候。
她就是在这种喧闹的小街道,手里拿着一支这样的簪子,身后跟着一个丫鬟。
那个时候的她上身穿着一件斜襟的深红se上装,下身穿了一件黑se的长裙,刚刚露出纤细的脚踝,在黑se裙子的衬托下,白的好像在发光。
“灵儿,你看这支簪子好看吗?”
她拿起这支簪子在头上了一下,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看起来天真又烂漫。
“小姐,好看是好看,但是老爷不喜欢你戴这种廉价的首饰,要不咱们去留芳阁看看吧,那里的东西才符合您的身份。”
于是她恋恋不舍地放下了手里的那枚簪子,还小声嘟囔了一句,“什么身份不身份的,无趣。”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那个时候他在g什么呢?他虽然升到了上尉,但是一身狼狈,胳膊受了很严重的伤从战场下来回家休假。
他哪里还有什么家呢?
偌大的季家长久无人打理,结满了蜘蛛网。
于是他在施家隔壁租了一套房子,住了下来。
他的身上佩着枪,只想等到合适的机会,了结他们全家的x命,然后奔赴战场,为国捐躯。
此生无憾。
手臂上的伤快好的时候,假期也快到了,决定动手的那天下着雨,他身上穿了一件青衫,头上带着一顶黑se的圆边帽,手里挎着一个用作掩饰的黑se皮包,里面有个装了消音器的,他从施家门口路过,刚好看到了正准备出门的施玉。
她手里拿着一把黑se的油布伞,看到他的时候打量了他一番,然后叫住了他。
“嗳,是隔壁新搬来的邻居先生吗?”她提着裙角走了过来。
皮包掩饰下的胳膊握紧了已经上了膛的手枪,手背肌r0绷,他没有动手,决定给她最后说话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