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漫漫还是有点回不过神来。
说起来这家伙真够清闲,嫁过来这么久也没进过厨房一次,对了,她刚刚怀里抱着的是什么?
好像是木盆吧,里面装了什么东西?好像是衣服,不可能吧。
叶漫漫切菜有些走神,差点就切到手指头了。
反正肯定不是去洗衣服就对了,说不定在盆里藏了什么好东西,现在正躲在外面偷吃呢。
上梁不正下梁歪,老的这个连只鸡都舍不得分,乔小七就更别说了,又懒又馋!
乔小七出门时,确实撞见了一个穿着中山装的中年男子,同样背着一个军绿色的背包,还带着一副老花镜,向她问路。
四十好几的样子。
男人有一口白牙,眼睛眯成一条线,看人总是笑眯眯的。
不过,看久了就觉得这是个不好惹的人。
“大妹子,我想问一下这是叶喧家吗?”他指着乔小七身后的房子问。
想必这就是叶漫漫口中的客人了,可能是叶喧的同事,或者是上司。
“是这里,你进去吧。”
“谢谢大妹子。”
·
也不知道乔小七是有多少冤家,才没走几步,就被隔壁的王春花拦住了去路。
“这是上哪去?哟,还真是稀罕了,抱着的是什么东西,衣服啊!是要去洗衣服?乔小七,你也真是会装,是不是见叶哥哥回来了,想要好好表现一下。”
王春花是真的是村花,长得不赖,小鼻子大眼睛,一张能说会道的樱桃小甜嘴,哄得黄尚华眉开眼笑,要是不出意外的话,面前这位才是她婆婆中意的儿媳妇,不过被接了胡。
乔小七不想跟这种没脑子的炮灰扯上关系,打了个哈欠。
没脾气的说道:“叶喧跟我说他不喜欢我,你要不去试试,反正我的墙角给你挖。”
只怕你挖不动。
炮灰嘛,就是应该发挥炮灰应该有的作用,不是被男主虐掉,就应该在被女主虐的路上,反正结局都没差变,提前领饭盒也是没关系的。
比起一早就炮灰出局的乔小七,王春花的戏份记得还挺多的,后来因为相貌出众被选去艺部,去了几年就大变样,就留在了城里,离叶喧也越来越近。
上演了好多女追男的重要戏码。
“真的!?他真这么说?”王春花激动地原地跳起来,脸颊绯红,娇滴滴的扭着身体,十分不好意思呢。
“真的。”
反正她没说假话就是了。
见乔小七要走,她似乎又反应过来什么,一把扯住她:“不对,你一定是在骗我,叶哥哥不可能会说这样的话。”
就算不喜欢,叶哥哥这种闷葫芦,肯定也不会说出来。
见炮灰有点智商,乔小七叹息。
不好搞啊。
“你爱信不信吧,反正我已经告诉你了,他不喜欢我,机会自己把握。”
乔小七说得太认真了,再则她今天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这么反常,不会真的被叶哥哥伤到了,所以才破罐子破摔,干脆让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