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叫‘金融事,我来说’的人起初看到朱志豪亲自下场刚,就已经出乎他的意料了。毕竟在以前接触的事情中,那些拉老板都愿意花钱平事。但是朱志豪确是独行其道。
而且随着越来越多的大佬帮朱志豪说话,这个博主也有点慌了。就给他的金主打去电话。
“继续写,酬劳翻倍。”
“可是”
“三倍。”
“这不是钱的”
“五倍。”
“得嘞,您请好吧。”
这一单就能抵他半年的收入。这翻了五倍。
直接抵上两年半的收入了。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人就是这样。
当即又发了一篇章,不过这次避重就轻,着重谈了朱志豪代客理财的事情。没有再说什么白手套。毕竟大佬的话还是让他有些害怕的。
而代客理财是事实,再怎么争辩也没用。
这时候,那些嘴硬的人又起来兴风作浪了。
“别的不说,单单就是朱志
豪代客理财这一件事就已经违反规定了吧。这还怎么狡辩。”
“没错,虽然你很有实力,但是你代客理财是不符合我们的法律的,他这属于是非法集资。”
然而,还没等朱志豪回应。
陈欣琳、王媛和张鑫鹏就在网上发帖说明。
说自己是请朱志豪帮忙炒股,赚了就支付给他一些酬劳。这属于合理的雇佣关系。
至于有些人发出来的给朱志豪付了上千万,说不可能有这么多的酬劳。
三人又说这是给朱志豪的奖励,同时也是一种交换。用这几千万换第一只基金的份额。
这里面到底是什么情况,除了参与的都不知道。所以就只能按照陈欣琳三人说的。
但是还有一部分人嘴硬,不服。
直到监察会官网出了一个调查说明。
“经调查,朱志豪先生并不存在代客理财的行为。其资金发生是因为参与者的个人意愿。请网上的人不要妄自揣测。对于有些造谣生事的人,建议平台封号处理。”
这一个通告基本就给这件事情定了调。就连监察会都说朱志豪不算代客理财,公然袒护朱志豪。那就不可能在这一点给朱志豪使绊子。
监察会的权利有多大,在金融圈的人是知道的。最后那一句‘建议封号。’基本就奠定了那个博主‘金融事,我来说’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