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朝生,是个活了六百多年的僵尸。”
太阳悬在东边山头,金光灿灿,亮得人睁不开眼。已记不清这是我见过的第几个日出。初阳是美好的象征,代表着新生,代表着开始,代表着希望。可对我而言,它像走不到尽头的隧道。
看看时间,八点,该洗漱了,九点还得上班。收拾好郁闷的心情,我慵懒地走进了洗漱间。
僵尸也要上班?
对,为了融入人类社会,为了生活,僵尸也得上班。
因为电影小说的缘故,人们认知里的僵尸,往往是恶心,丑陋,见不得光,只敢在夜间出没,行动起来蹦蹦跳跳的邪物。其实不然,僵尸和人差不多,可以走,可以跑,可以蹦,可以跳,不怕阳光,也不怕大蒜和糯米。我们拥有人一样的外形,与人站在一起没有差别;也拥有人一样的情感,高兴时会笑,伤心难过时会哭泣流泪。
八点十分,该吃早餐了,昨晚熬了些猪血粥,可以将就着吃。
僵尸吃什么?
这点和电影里一样,以血为食。当然,其他食物也能吃,但只有血能给我们提供营养,各种动物的血都可以。不过,人血是最可口,最滋养的。
别误会,我没害过人,也没喝过活人血,我勉强算个好僵尸吧!这些年来,一直以动物血和医院过期血包为食。
吃完早餐八点半,该出门上班了。我在什么地方上班?
店。我自己开的一家小店。鄙人不才,是明朝宣德二年的举人,自小喜好,这个喜好一直伴随至今,其他工作我也不会,便在清元这个小县城,开了家不到100平米的小店。
“小林上班去了?”一出门便碰见了邻居刘婶。她一如既往的热情,打招呼时脸上的皱纹都刻着亲切友善。
刘婶是这个小区的老街坊,在这里住了二十几年,和蔼可亲性子好,是街坊邻里眼中的老好人。她是我在这里唯一较为相熟的人。
“早啊刘婶!”我微微一笑,礼貌回应。
“小林,听说你过几天要搬家了,真的假的?”刘婶突然关心地问。
我微笑道:“是的,下周一就搬。我正打算这两天给您说呢。”
“住得好好的,怎么突然要搬走啊?”刘婶很不理解,眼里带着惋惜。
我撒谎道:“有个亲戚在外地给我介绍了份工作。这些年在这边无依无靠的,过去也好有个照应。”
说实在的,我并不想搬走。在这个地方住了十年,我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生活环境。就这么离开,心里挺不舍的。但碍于身份,不得不走。
僵尸,集天地怨气,秽气所生,不老,不死,不灭,被天、地、人三界摒弃在众生六道之外。
28岁那年变成僵尸后,我的容貌便定格了,几百年来再也没改变过。我不会老,不会死,不能在一个地方住太长时间,不然,容易引起周围人的怀疑。
为了安稳生活下去,每隔十年,我会换一个地方,换一种身份重新生活,兜兜转转,也记不清换了多少地方,如今十年之期已满,我又得踏上这没有尽头的旅途。
刘婶叹息道:“倒也是!你在这边孤零零一个人也不是办法。”
我的店开在一个靠近城郊的偏僻路段,这里没什么人,只有零零散散的几家服装、餐饮店。平时店里没什么生意,只能勉强维持收支。我并没指望它挣钱,只想找点事做,闲下来度日如年,做着事,时间过得要快些。时间对我没有意义,可我还是希望它快些。
“林哥!”
“朝生哥!”
店已开门,一进门,一男一女,两个店员亲切的给我打招呼。
我冲他们微笑点头:“早啊!”
男生叫李,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中等个子,浓眉大眼,精头精脑。长得机灵,做事也机灵,在这儿干了快一年了。他高中就辍学了,飘飘荡荡去了很多城市,换了很多工作,也不知怎么想的,最后来到了我的店。
女孩叫韩婧,是对街裁缝店老韩的女儿,也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她今天穿得格外漂亮,头戴白色褶皱发箍,身穿一袭白色小香风连衣裙,脚配一双平底小白鞋,清丽脱俗,让人眼前一亮。
韩婧是内敛静型的女孩,身材纤细,皮肤雪白,天生带着一种温润的娇柔感,模样颇似体弱多病的林黛玉。
韩婧心思细腻,懂事勤快,是每天来的最早的人,店的开店工作都是她在做。可惜老天不开眼,让这么好的女孩儿患上了磨人的先天性心脏病。
她不能剧烈运动,连喜怒哀乐这种基本情绪也得小心把控。这个病无法根治,医生说若找不到适配的心脏做手术,她可能活不过二十五岁。
上大学后她的情况越来越差,父母担心她的身体,不放心她一个人在学校,便让她休学回家修养。小姑娘闲不住,回家后,不顾父母阻拦跑来我这边帮忙,仔细算来,快两年了。
她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我搬来这时,她还是个上小学身高才到我腰的小女孩,如今摇身一变,已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总觉得时间过得慢,可当看到身边的人悄悄长大,慢慢老去时,我才意识到,世界在运转,时间在流逝,只是我的时间暂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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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婧似乎很喜欢看,小时候就经常往我店里跑,有时候一来就是大半天。小姑娘充满好奇心,每次来都会睁着圆溜溜、水淋淋的大眼睛,问我些稀奇古怪的问题。
例如,生命是如何诞生的?地球上的海水是怎么来的?世上有没有鬼……幸好我活了几百年,见识算广,很多刁钻的问题都被我勉强应付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