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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 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 (1 / 4)

听到徐静理的回答后,曹志强这才想起来,之前他确实在等人送杂志过来给他看,只是因为项东方的一系列举动,让曹志强心意慌,把这茬给忘了而已。

想到这里后,曹志强连忙坐直身体,清了清嗓子:「嗯,进来吧。」

听到这里,徐静理才推门而入,看见了一脸严肃的曹志强。

「社长。」徐静理面带笑容的几步走过来,然后送上手里的白封,「这是知己杂志的第一期,您看一看。」

「嗯。」曹志强一脸澹定的点点头,接过之后,直接就翻阅起来。

所谓的知己第一期白封,其实就是知己杂志的第一期预刊,也就是非正式发行的内部版。

简单来说,就是知己杂志的第一期内容,大家已经做好了,但在正式发行之前,还要先拿去送审。

这个送审有很多个环节,其中第一个环节叫初审,也就是给总编看一看。

总编看过没问题了,过审了,再送给杂志社副社长看,这叫复审。

副社长那边通过了,再交给社长审核,这叫终审。

这种三级的审查制度,叫做三审责任制,也是曹志强在杂志社内部指定的政策。

顺便说一句,知己杂志社,虽然是有独立执照跟独立招牌的独立单位,但因为情况特殊,办公地点跟红光出版社是在一起的,而知己杂志社的人员,同时也兼任红光出版社的员工。

这种一人身兼两个单位职位的情况,在这时期很普遍。

因此,曹志强既是红光出版社的社长,也是知己杂志社的社长。

同理,陈家邦既是红光出版社的副社长,也是知己杂志是的副社长。

以此类推,余德利也同时兼任红光出版社跟知己杂志社的总编。

在这个时期,虽然出版社跟杂志社这种单位管理的很严,一般人办不了,可一旦能办下来,其对刊物的内部审核是相当宽松的。

换言之,在整个八十年代初,出版社也好,杂志社也罢,出出刊物的审核工作,都是出版单位自己去自查自纠,上面根本没人细查。

上面不是没有单位能审,比如出版局就有权审核辖区各个出版单位的出版审核问题。

只不过出版局此时人少庙小权力弱,根本没有那个精力跟人手去一一审核下边的出版社跟杂志社。

原因就在于,很多出版社跟杂志社,都是其他各个事业单位的下属单位,比如化局下属单位,公安局下属单位,妇联下属单位等等等等。

这些出版社的上级经办单位,哪一个的实力都不小,哪一个都不怕出版局这种管理单位。

这就是所谓经办单位跟管理单位的不协调。

出版局开始牛逼起来,那还得是198年以后。

那一年,出版局从化部的下属单位中独立出来,成了一个可以跟化部平级的新闻出版署,还明确了出版署极其附属版权局的权力。

从那之后,出版署极其遍布各地的出版局,成了一个中央直属体系,才算有了点底气跟权力,脱离了地方正抚机构的制约,能正经管一管下面的出版社跟杂志社了。

也正是在198年之后,确切的说是1990年之后,权力越来越大的出版署开始重拳出击,大力清理各地非法跟违规刊物,严格了审查制度,终于让国内风气为之一清,不再乱七八糟了。

同样是从那之后,出版局这种管理单位,成了真正的大老,各个出版单位的经办单位,已经无法制约出版局这种单位了。

不过就目前来说,出版局还是化部的下属单位,跟电影局平级,但权力跟能量却远远不如。

这也就造成了,出版单位的自很大,稿件能否发表,基本都看各地出版单位自己,出版局说是一个摆设也不为过。

此时所谓没权没势又没钱的冷衙门,就有出版局的一席之地。

当然,话说回来,各个出版单位在发出刊物之后,如果出了事,比如内容涉及银会涩情等情况,被很多人举报,造成恶劣影响的话,有关部门也一样会出手整顿,比如限令整改之类的。

可有意思的是,这种能对具体出版单位进行罚款整顿之类的上级单位,一般都是当地的化局或者公安局,出版局大都是凑数的。

也就是说,此时国内的刊物出版,审核方面基本都是看出版单位自身,也叫自查自纠。

但出版单位自身呢,此时也都没有一个严格且普遍的自查自纠制度,都是自说自话,自己有自己的一个衡量标准,或者叫规章制度。

比如此时一个出版社的所谓稿件审核,一般都是总编拍板后,就可以直接发行,没有什么二审三审的。

后世出版单位普遍实行的三审责任制,这时期根本就没影子。

甚至很多出版社跟杂志社的社长,都压根不管图杂志的具体出版工作,责任基本都压在总编身上。

所谓的总编负责制,才是这时期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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