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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二百石小吏,能在闾巷横着走!(求追读) (1 / 2)

万永社和大昌社约定讲数的地方,在北城郭外的一家娼院里。

所谓娼院,其实就是后世的妓院。

妓院的历史源远流长,最早的妓院诞生在春秋时期。

《东周策》有言:“齐桓公宫中女市七,女闾七百。”

这里所说的女闾就是妓院。

齐桓公设立女闾的目的是“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此即花粉钱之始也。”

所谓花粉钱,就是男子入女闾要缴的花费,后来又常常被称为花粉税或花粉捐。

提出这个建议的人正是大名鼎鼎的管仲,因此他在后世也被妓院奉为祖师爷。

大汉帝国继承了齐国的“优良传统”,风俗业都是官营的,有固定的营业时间,收入则归入国。

当然,这却没有完全限制风俗业在民间的发展。

不少见利忘义之徒,就想到了变通的办法,他们买下空置的庭院,豢养一批倡优伎人专门用来“宴饮亲朋”,但实际上这些庭院就是娼院。

因为大汉实行宵禁政策,戌时之后行人就不可在外游荡了。

所以这些娼院不仅提供吃喝游乐的服务,还提供空房给恩客们留宿。

戌时入院,留宿一夜,辰时再离开,符合《汉律》,毫无风险。

万永社和富昌社今日是来谈正事的,所选的这家娼院的规模不大,只是一个日子型的院子,但却胜在清净。

两边人马约定的时间是戌时正,双方都是场面人,所以都非常守信用,全部准时到达了。

娼院中的倡优伶人已经被提前赶到后堂去了,所以这本不算宽敞的正堂就更显得清净。

今日,双方各自来了四五十个人,樊千秋和淳于赘就混在其中。

从万永社到此的一路上,樊千秋都在好奇地打量身边这些“同伙”。

这些泼皮无赖都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其中不少人都没有加冠,看着还像个少年。

许多人穿着丝帛的深衣,价格不菲,但却脏兮兮的——说不定就这一身衣服拿得出手。

这些泼皮无赖们行为举止孟浪,说话更是低俗卑劣,用一个词形容,那就是“流里流气”。

这形象倒符合樊千秋对古惑仔的认知。

不过,这些人似乎真的没有带刀刃——至少没有露在身。

樊千秋按了按藏在腰中的那几把斧子,又给淳于赘递了个眼色,心照不宣地点了点头。

今日富昌社来的人略多一些,万永社来的人略少一些,但是双方气势上倒是相差无几。

总共来了百十号人,可是娼院的正堂中只摆了七张坐榻和食案。

万永社这边坐着的三个人分别是:一脸麻子的社令贺忠,干瘦佝偻的社佐田义和五大三粗的社尉张孝。

富昌社那侧对应的三个人分别是:白白净净的社令周武,只有一只耳的社佐吴和膀大腰圆的社尉郑乐。

社令等于坐馆,社佐等于白纸扇,社尉大概就是红棍。

这社团的结构倒是换汤不换药。

六个人干巴巴地相互行礼之后,就各自落座了。

面前的酒菜香气四溢,但是他们却目不斜视,不敢动筷子。

至于跟来的那些小喽啰,则眼巴巴地站在一边干看着这些酒食,时不时吞咽一下口水。

看来,混社团也不一定能解决温饱,要不然这些恶少泼皮怎么一个比一个瘦呢?

樊千秋在前世也是见过世面的人,中外美食尝过不少,自然不会失态。

淳于赘当了赘婿之后虽然无甚地位,肚子里的油水却很足,所以也能抵住着诱惑。

他们二人为了不引起旁人的注意,故意站在帷幕的阴影之下,观察着此间的情况。

樊千秋发现,这堂上的上首位空着,似乎还等着什么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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