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滴老家,哎就住在这个镇,我是这个镇里土生土长的人
别看镇子不咋大呀,有山有水有树林
邻里乡亲挺和睦老少爷们”
镇郊,学艺归乡,腰间挎着打刀的蓝发青年正哼着接地气的歌,脸上挂着归乡时特有的幸福笑容,看上去像个阳光开朗大男孩。
“山姆大叔!”
“噢,是兰瑟啊,你小子知道回来了?”
被称做山姆的镇民先是愣了愣,才将这个高大强壮的年轻人与自己记忆中稚嫩的少年叠加,“你说你到东国学手艺,学到了吗?”
兰瑟想起师傅对他说的【你练得很好,以后不要再练了,快回家去吧。】的赞许,对着山姆点点头:
“当然。以后的镇子,就由我来守护!”
兰瑟自信满满地回答。
“回来好啊,回来好。小伙子一眨眼都长这么大了。”
老山姆笑眯眯地拍了拍兰瑟结实的大臂,“你家年前起了新屋,你还不知道吧?快去看看吧。”
“好嘞。”
少年按着自己记忆中回家的路,他走的时候,路都还是破破烂烂的,现在焕然一新,都换成了平整的岩板。那个搜刮民脂民膏的胖领主也算是少见地做了好事。
他抚着刀柄,蓝眼睛中翻滚着不知名的情绪。
“就让他多活两天吧。”
他如此自言自语道。
当兰瑟路过一幢院子时,里面飘出一股血腥味引起了他的注意。
兰瑟记得这個院子是领主家的。
大门没锁,虚掩着。
他透过门缝暗中观察。
几个尼格族正在院子里卖力地大扫除,在用一个推车对一些“无生物电信号有机物”进行搬运工作,也就是搬尸体。
他还是头一回见到工作如此卖力的尼格族,完全颠覆他对尼格的刻板印象。就像是完不成工作,就会有东西杀死他们一样。
他握住腰间的打刀,悄然走入院落。
出奇地是,平时理应戒备森严的小院现在根本没人管他,都在卖力地搬着尸块,用软管接来水,冲洗着被大面积鲜血侵染的石板地面。
“你们这是在干什么?”
经过剑圣地狱式训练的他自然不害怕这些已经死去的事物。
兰瑟用刀鞘从推车式挑起一段肢体,发现断面异常光滑。
堆得满满的推车被他这么一搅弄,堆在上层的尸块一斜又掉在了地上,令才洗干净的地面重新染上大片血迹。
“哎呦我滴祖宗,你可别来添乱了。”
一个尼格连忙拿着铲子拖把一路小跑过来,连发怒的力气都没了,苦哈哈地说道,“那位大人说我们不洗完就没命了。
谁有这个胆量杀领主的人?
不过这手段,是个高手。
兰瑟突然有些手痒了,就像看见涩图就会起星玉一样。
看见有这么一个高手,马上就来劲了。
“你说的那位大人,在哪?”
“我们被赶出来前,他在领主家里。”
兰瑟闻言紧了紧打刀,我踏马莱纳!
“来喽~”
“嗨哈哈哈,鸡汤来喽~”
刚刚参与了将领主埋进后院的厨师长带着快乐又满足的笑,将领主家散养好几年的老母鸡制成的炖菜以及其他拿手料理一起端上桌。
多亏了圣女大人和她的护卫,这该死的肥猪早就该死了。
天天压榨自己,一天踏马的要吃六顿,后厨两个人一天得转十五六个小时。
舍不得给自己加派两个学徒打荷就算了,连工钱都不涨,还说什么你不干有得是人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