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人家不要你了!”
玉石店的掌柜把玩着一串珠子,不咸不淡道:“男人嘛~喜新厌旧惯了~”
话音一落,众人都拿白眼剜他,吓得掌柜连忙缩回脑袋。
一语惊醒梦中人!
安歌从来没往这个方面想过,这几日慌慌张张得,一直害怕他们出意外,现在才品出一丝不对劲。
首先,贼人不可能步行而来,像是早就埋伏好的,那边是一条大路,从西边来的商旅,都要经过案发地去往清水镇,就算到了傍晚,也会有人出没,贼人却如此大胆,害人性命的话,不是应该找个更为隐蔽的地方动手吗?
再有,贼人打斗时,不是招招要命的架势,阿成倒地时,贼人手里的大刀,随时就可以了结他的性命,但贼人并没有下手,也没有目的明确的非杀“李卫”不可。
然后,不害命的话,他们也没有谋财,不应该先让被打劫的人交出财物吗?为什么上来一语不发就开打?马被惊了,财物都在车上,他们也没有去追……
最后,一个车夫贼人不杀,留着能干什么?
一个女人,贼人不追,倒像是专门给她逃脱又有何意?
而车夫、马车跟着“李卫”消失不见,路上寻不得一点痕迹,报官也激不起水花,这可是护军失踪案,知县居然那般漫不经心……
安歌噌得站起来,往衙门的方向跑去。
留下一群面面相觑的围观群众不明所以。
“不会的,他不会这样对我的~”
心中有个声音一直在重复,可是大眼睛盛不住满眶的泪水,只咬着唇,任由它掉落。
来到衙门口,安歌却犹豫了。
她没有能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而且早上才报案,现在进去开门见山的问,李卫有没有来过,就是在打知县老爷的脸。
四处看看,她走到一家馄饨铺坐下,想就近观察观察再说。
两个小乞丐破衣褴褛,端着个瓷碗,里边只有一个可怜的铜板,被大一点的哥哥晃的叮当作响。
“姐姐,行行好,给我们兄妹俩一点吃的吧!”
安歌看着孩子脏兮兮的小脸,于心不忍,招呼老板上三碗馄饨。
两兄妹高兴得跪地磕头。
安歌被吓到,赶紧扶起他们,这两个孩子也就八九岁的样子,怎么会在此流浪?招呼他们坐在桌上。
哪知孩子们一动不动,抬眼小心翼翼的看着老板娘。
老板娘厌恶的摆摆手,“去去去!去别的地方要钱去!别给我这儿添晦气!”
孩子们自卑的低下头,安歌很是生气,拉过孩子们的手,硬要他们坐下来。
“老板娘,我说的是三碗馄饨,我们三个一人一碗!”
老板娘不怎么高兴,语气不善道:“这些野孩子都是附近见惯了的,您不必心疼,食客们看见他们上桌,您说谁还敢来这摊上吃饭!用过的碗筷,谁知道有没有传染病!”
小女孩仿佛见惯了这样的嫌弃,拉扯着哥哥的衣袖,带着哭音道:“哥哥,我们走吧,小花不饿了,小花真的不饿了!不然又要挨打了!”
安歌也不想为难做生意的人,冷冷道,:“我买你的碗和筷子,给我带走,我们去旁边吃总可以吧。”
老板娘瘪着嘴,就知道这姑娘家家的不知世间险恶,乱发善心。
衙门对面的街角,一大两小坐在台阶上,一人一碗馄饨,吃得倍儿香。
安歌又买了几个肉包子,小男孩吃的狼吞虎咽,还不忘把小女孩掉在衣服上的肉碎也捏进嘴巴里。
安歌很是心疼,虽然自己现在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还是不忍心看见世间疾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