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杰斯,把这些包都拿着。”
叶奇将手中的大包小包都交到了罗杰斯的手上。
“叶,我们能吃饭了吗?”
罗杰斯一脸疲倦地问道。
昨天一晚上他可是没怎么睡好,现在又在商场里逛了一个多小时了,连午饭都还没吃。
纵使他罗杰斯体质超乎常人,但也架不住这么不吃不喝逛一天街吧。
“再等等。”
叶奇弯下腰揉了揉微微有些酸胀的小腿,“别打扰逛街正逛得兴起的女人。”
“?”
罗杰斯听得一头雾水,他生于战时,还从来没逛过街,更别提和女人一起逛街了。
“别问为什么,你只要记住我说的话就行了。”
叶奇不耐烦地说道,不是他不想解释,而是这种关系到女人的事情实在是太难解释了。
就像你不能解释为什么女人逛整整一天的商场,却不知道累,而陪着他们一起逛街的男人,却早已双腿酸疼不已、累得苦不堪言。
“哦。”
罗杰斯点点头。
现在他正处于学习的阶段,他只需要知道结果就可以了,过程什么的就忽略不计。
如果非要和他讲过程的话,得从埃尼亚克一直讲到诺基亚,再讲到乔布斯。
“叶,罗杰斯,走吧,去吃饭吧。”
当希尔终于从一家以字母‘C’开头、以香水闻名的店铺中走出来时,叶奇和罗杰斯同时松了口气。
可终于结束了。
“罗杰斯,把东西放回酒店,你自己去酒店的餐厅吃饭吧,那里不要钱。”
叶奇像赶苍蝇一样,把罗杰斯给赶回了酒店。
“先吃饭,边吃边商量店铺的事情。”
叶奇和希尔手牵着手,来到了一家餐厅门口。
“你吃哪个套餐?”
“板烧鸡腿?还是巨无霸?”
“各来一份。”
好吧,确切来说,这是一家快餐店——麦当劳。
在米国,麦当劳可不是是物美价廉的代名词,相反,按照国际汇率来换算的话,比起国内麦当劳的价格,还要贵上二分之一。
但,光看消费也只是片面的,还得看收入的多少,就像米国人均月收入3000美刀,国内人均月收入3000软妹币,这样一看,麦当劳在米国的价格,还是很平易近人的。
在把三个满满的餐盘端上桌后,两个吃货就开吃了。
吃快餐,讲究的就是一个快,要的是大口咀嚼、大口吞咽,细嚼慢咽什么的,是吃不出汉堡的精髓的。
薯条也是一样,抓起一大把,沾上番茄酱就往嘴里一塞,让整个口腔都充满着土豆泥的香气,以及番茄酱酸酸甜甜的刺激感。
像那种一根一根吃薯条的,叶奇向来只会给他们一个评价:废物。
薯条又不是什么高档的东西,就算冬虫夏草也是几根一起煲汤的好不好,难道薯条比虫草还珍惜?
风卷残云般地解决了两个餐盘的食物后,叶奇也只是吃了个半饱而已,谁让他注射血清之后,新陈代谢速度比常人快了五倍不止,消化得快,吃的东西也就自然会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