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要和继续沉眠的本能抗争,他几乎耗尽了所有的精力,整个人都显得疲惫不堪。
不仅如此,还有重到难以想象的伤势影响,往日总是热情洋溢、没有一分一秒黯淡过的男人就算是稍稍动一下,也连带出了缠绵之意。
若只看表面,他也消瘦了很多。
本就很白的皮肤更显得苍白,银在这一年内长了不少,已从原来过肩一点的位置快到腰部。乌鲁克人民的欢笑让他的眼神也略显柔和,里面掠起的更多的是满意。
不。
不,不,不……
想要说的是,此时的男人最吸引人的地方根本不是遭受重创后不得不显露出的弱势,而是——
除了他的心,他的意志,包括身体在内的所有外在因素都如同压在背脊之上的沉重之物,要将他压垮,要抑制住他前进的脚步。
然而,就是那颗心。就是那不畏惧任何事物的灵魂。
连“自己”都不愿屈服,埃迪……就是这样顽固的男人啊!
如何让人能够移开眼。
如何让人不去正视自己内心真正的欲望,从而现。
想要得到他——这样的事实。
……
只在这里看了一会儿,埃迪就主动拉下了吉尔伽美什的手臂:“好了,力气回来了一点,我自己可以走了。”
“先去里面转转,他们应该不会把我忘了吧。虽说现在喝不了酒,但享受一下气氛,凑凑热闹还是——”
“埃迪。”
埃迪刚走出两步,就听到挚友不知为何低沉下来的声音。
“怎么了?”
他这时还没察觉出哪里不对,直到转身之后,才从最先传到脑中的一丝痛感感受到了一样。
就在转身的那一刹那,吉尔伽美什把他按在了墙上。
自伤处那里传来的钻心之痛成为了次要,埃迪的瞳孔顿时紧缩。
金的王像是故意用牙齿咬破了他的嘴唇。
在血丝流出后,又用齿尖,粗暴地侵蚀着残留淡淡血腥气息的冰冷的唇。
“留下来吧,埃迪。”
“以我最爱之人的身份,留在本王的身边。”
“他不是外乡人,他是来自异世,无所归依的流浪者。”
“王啊,切莫让他留下。”
“我得到了来自于尊贵神明的启示的声音。这个男人不能在任何地方停留,如若让他长久逗留,就会为乌鲁克带来灾祸。”
那时候的王确实还未产生要让这个人长期留在乌鲁克的想法,但是,即使如此,在听到祭司的劝说之后,他仍是相当地不屑一顾。
“如果这家伙真会威胁到乌鲁克,不用你说,本王会在第一时间毫不留情地把他斩除。如果这家伙能成为本王认可的客人,无论什么灾祸,都跟本王就是‘想要把他留下’没有任何的冲突。”
多狂傲自大啊,但这就是乌鲁克之王,吉尔伽美什的性子。
他压根就没把祭司着重点出的“神的启示”放在心上,接着就不由分说地把祭司赶走了。
之后的时间,大抵有半个多月,被王带回来的男人都在王宫的地牢中熟睡。
吉尔伽美什从来没去看他,就像完全把他忘了一样,恩奇都倒是去过几次,埃迪身上的伤势自动痊愈的异常也就是恩奇都回来讲述的。
总而言之,从埃迪被带到乌鲁克,到他终于醒过来,神清气爽地和吉尔伽美什打了一架,最后打赢了——在这一过程中,也没听说有什么“灾祸”出现。
不但没有,对祭司而言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还成真了。
任性的王这一次又用拳头得到了一个挚友。
刚打起来的时候还剑拔弩张,打的过程中也是血液飞溅,目光凶狠,可等到决斗告一段落,这两个男人就开始勾肩搭背了。
祭司大人感到很痛心。
可她又拿王毫无办法。况且,连恩奇都都默许了,还亲自参与了进去——那就更没有办法了。
于是,只好破罐子破摔。
在这个时代,将王的功绩、有传奇色彩的事迹稍作修饰或者加工宣扬出去,供给百姓传颂,是相当寻常的事情。能让人们对王更加尊敬,王的个人形象也会高大起来。
没过多久,吉尔伽美什王的新鲜事迹迅传遍整个乌鲁克,引起人民的新一轮议论和欢呼,这么一传,连带着起初只算是外人的埃迪也出名了。
据说——吉尔伽美什王与挚友恩奇都为了保护子民,勇敢地前去讨伐魔兽芬巴巴。在芬巴巴所占据的杉树林中,他们却遇到了另一位勇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