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明山的一再招呼下,郑老太太一家最终还是一起吃了饭。
郑家一家人,似乎很久没吃到肉了。
每一个人都大快朵颐,都一边吃一边连说太好吃了。
郑家的碗也是不够的,江晓白他们也只好用他们自己的碗,郑家人也用郑家的碗。
李明山看着老太太用的是一个黑乎乎的瓷碗,就说道:“郑大娘,您怎么不用白瓷的碗,我看您的这个碗都黑了。”
郑大娘笑着道:“山娃子啊,你别看我的这个碗黑,可是好用啊,大小合适,洗碗的时候也比现在的白瓷碗更容易清洗。”
老太太的儿子笑着道:“明山啊,说起来你不信,我妈她一辈子,就宝贝她的那个碗,平时吃饭,她都只准她自己用。”
儿媳妇儿也说道:“就是,连洗碗都不要我洗,生怕我给她磕着碰着摔坏了。”
大孙子也道:“我就想用一次奶奶的碗,结果一直没用上。”
李明山听了,笑着说道:“一人有一喜,郑大娘喜欢她的碗,那个碗肯定对她很重要。”
说完,问老太太道:“大娘,您说我说的对吧!”
老太太笑呵呵的道:“你说的都对,我可喜欢这只黑碗了!”
所有人都朝老太太手里的黑碗看去,黑不溜秋的,上面还泛黄,样子也怪怪的,像个斗笠,盘子不像盘子,碗不像碗,真没啥好看。
江晓白看见了,眼帘缩了缩,问道:“老太太,您这碗跟了您多少年了啊?”
郑老太太似乎陷入了回忆,说道:“这碗跟着我,比我儿子的年纪还长。”
“我以前啊,是战乱的时候逃荒到这里安家的。”
“这里山大,鬼子打不进来。”
“逃荒的时候,我就是靠这只碗一路乞讨,这是我从家里带出来的唯一的东西了,所以啊,我特别珍惜。”
原来如此。
所有人立即都理解了老太太对这只黑碗的感情。
江晓白继续问道:“老太太,您还记得,您的老家是哪里的吗?”
老太太道:“记得,怎么不记得?”
“我老家在闽东那边!”
江晓白点头,说道:“现在都和平这么多年了,您没想过回老家那边去看看啊?”
老太太叹息道:“当年逃荒的时候,村子里的人几乎都一起离开的,我所有的家人也都一起出来的。不过,在路上他们全都死了。”
“家人都死完了,我一个人害怕,只想走得远远的,不知不觉几年的时间,就走到这个大山里来了。”
众人听了,都是一阵嘘嘘。
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多少家庭破碎,多少骨肉分离,多少亲人埋骨他乡……
江晓白也感慨了一阵,对老太太说道:“老太太,您这只碗很有意义,我想买下来,您看行不?”
林嘉音在一旁说道:“这只碗是老太太唯一的念想,你买了做什么?”
李明山也说道:“是啊,林董事长说得对,你一个大老板,惦记人家郑老太太吃饭的碗做什么?”
马万里笑着道:“咱们江助理啊,就是嗜好特殊,看中老太太吃饭的黑碗了,哈哈哈哈……”
何山、费图之、林嘉红等人也都诧异的看着江晓白,不明白他为什么提出买老太太的碗。
林嘉军心里动了动,他知道,江晓白这家伙可不会随便占一个老人的便宜的。
除非……
他的目光死死的看着老太太手里的碗,可除了黑乎乎的之外,他也没看出什么特别的?
也就没说什么,只静观着。
江海洋不同,听了江晓白的话,没好气的说道:“你个背时儿子,没听老太太家里人说,老太太最宝贝她的碗了的吗?你还想买走,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