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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吃席 (1 / 2)

王春华穿着八十年代的红色西装裙,头上戴了一个红色的发箍,上面点缀着一些蕾丝边。一双黑色的高跟鞋,看起来不太搭配,细细看会发现,黑色的皮也有点掉漆。

王春花从一辆轿车上被新郎官抱了出来,新郎官穿着黑色的中山西服,三十多岁的样子,高高瘦瘦的。

旁边的人窃窃私语:“哇塞,有车诶!嫁得真好!”

伴随着礼炮打出来,周围的亲戚朋友都在旁边喝彩。

接着就是发喜糖。

这样的婚礼在城里可能常常能见到,但是在农村已经算是顶级的了,估计包了十多台酒席。

村里不是人人都来,都是有些体面的会来,其他的都是托人带的份子钱。

挂账的时候,乔小七挂的是叶喧的名字,叶家要挂两份人情,一份是叶母自己的,一份是叶喧的。

当初叶喧和乔小七结婚,王家也是随了钱的。

理应还,只涨不减。

来城里的头一天晚上,乔小七就被安排了挂叶喧那份,今天来城里时,却因为叶母要带着叶漫漫先去一趟叶喧的单位。

所以叶家母女两就和乔小七不同路,乔小七就和她们两分开来的城里。

叶母和叶漫漫早早的就收拾东西走了,那个时候天估计都还蒙蒙亮,这个年代是城里和乡镇上是有城乡客运的,只需要骑自行车或者坐拖拉机到县城汽车站,就可以等到车。

这种老式客车,都是按时出发的,一天就一班车,还是早上九点就要出发的。

澜曦要不是路上遇到个骑摩托的小伙子顺了一下,

很可能就要错过婚礼了。

澜曦挂了账后,就进去找桌子去了。

婚礼的酒席大概是三点开始,五点左右结束。

澜曦到的时候,已经吃完走掉一批人了。

看样子办得不从了,八个热菜五个凉菜,算是有规格的了。

坐下后,环境肯定是比不上现代的,桌上全都是上一批人吃剩下的残渣,菜肯定也比不上现代的,但那个时候办酒席能有一条鱼就已经算是好酒席了。

能办出说明男方的家底已经不错了。

记得五六十年代的姥姥说过,她们小时候吃酒席只要三个热菜两个凉菜,热菜还是那种白菜萝卜放上几块大肥肉,这就算好的了。

要知道,姥姥出身在城里。

现在自己穿越的时代,差不多是八十年代,虽然是小说里的世界,和现实世界会有出入,但也大同小异。

乔小七一坐下后。

就收到了同坐人的目光。

“诶?这姑娘是谁啊,别说长得珠圆玉润的,虽然胖了点但是白得跟我地里的白萝卜似的。”

“你看看这打扮和气质,看起来是城里的,估计是男方家那边的亲戚。”

“也是,长得这么圆润,农村也养不出来。”

乔小七默默低了低头,她真的很讨厌吃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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