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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他的小玫瑰

云千落皮肤本就白皙,绿色的真丝衬得肤色更加透亮。但也谈不上多出色,现代视讯发达,华服美人见多了,就没有那么多惊艳了。

但是这套首饰一上身,云千落甚至觉得镜子里的自己整个人都蒙上了一层柔光。即便不懂翡翠,也知道必定价值不菲,而且还有些眼熟。

“这是你房那块?”云千落试着问。

“嗯,但是不是就说要给你做首饰么,还单出一只镯子,回头拿给你。”谢浔轻抚上她锁骨下坠着那颗最大的鸽子蛋,眼神缱绻。

已经有好几个人跟她提起这块石头对谢浔的不寻常,单论价值来说,也许是天价,可是云千落不认为一个仅仅只是很值钱的东西值得谢浔珍视。

她突然很想问清楚,“这块翡翠对你很重要么?”

谢浔停下了抚摸,把目光投向女孩的眼睛,突然笑开。

时间还早,谢浔就给她讲起过往。

“我跟你说过吧,我生下来的时候不太正常,具体表现就是特别暴躁,后来认识了我师父,常去道观里就好多了。其实我不只是暴躁,可能外在看来精神也不正常,小时候看了不少医生,说可能是自闭症的异常表现。

我三岁的时候家里来了个道士敲门,说这家里有和他有缘的孩子,就是我师父。那会正撞见我发病,好几个大人摁着一个三岁的孩子,我师父拿朱砂在我额头化了几道我就好了。

他说我天生丢了一魂,得跟他去修行,要不然这辈子好不了。但是我爷爷不舍得,虽然我这个孙子三岁都不认人,他还是想留在自己身边照顾。

爷爷看我师父穿的破破烂烂,应该是没什么钱,就想了个折中的办法,就说要在家里后山给他修道观,请他就近带我修行。

有师父的给的法器符纸加持,我就跟个正常人一样长到十岁,学什么还都很快。师父说我丢的应该是三魂里的爽灵,要是没有胎光我直接就死了,没有幽精大概是个傻子。”

这个云千落知道啊,道教认为,人有三魂七魄,人死后三魂归天,七魄入地,轮回转世,又三魂七魄归位。

“但是这跟那块翡翠有什么关系?”

“后来我十岁的时候吴都有个拍卖会,据说有些道家古籍,我爷爷就邀请我师父去了,结果拍卖会上的古籍没什么用,我看上了一块西瓜大的翡翠原石。

我是不太记得了,但是我爷爷他们都说,那块石头我一看见就要拍下来,当时说是一处地宫出土的,要价很高,但是却是个没开窗的原石,谁也不知道里面什么样,没准就是个实心的石头,所以也没人跟我抢。回家之后就开出了三公分厚的一块无色翡翠。”

“西瓜那么大,就开出这么点。”

“其他地方也是翡翠,但是没有这部分种水好,我就没要。”

“然后呢?”这也没说出有什么出奇啊。

“然后我师父说,这也是古玉,古玉有灵,既然我这么喜欢,他不如教我一个法门,就是心印。道教符箓都要加盖法师的印鉴,是实物印,而心印存想在心里,修道修心,常年累月,不必实物也有功效。

同理,把什么东西在心里想成另一种事物,天长日久,它也就具备了所想的功能,这算唯心吧。反正我成天对着这块翡翠打坐,后来也不用师父给我做法事戴法器加持了。”

云千落听的云里雾里的,直到被谢浔拉到宴会厅坐定才绕明白,他说的是,他把这块翡翠存想成自己丢的一魂了?!

那岂不是说,她戴着谢浔的一魂在身上。。。

宴会厅高高的穹顶上挂着六个巨大的施华洛世奇水晶吊灯,其实就是玻璃的,材质不重要,但是本就亮度奇高的灯光被多重折射之下散发出几乎耀眼的光芒。

映着她身上的首饰,愈加波光流转,晶莹璀璨。

吃饭嘛,自然是唠点没什么营养的话佐餐,尤其这种场合,衣香鬓影的,难道还唠生意不成。

但是论八卦的能力,男人显然不是女人的对手,于是菜还没上齐,餐桌上基本已经是女人的天下。

云千落右手边坐着一个看不出年纪的富太太,说她年纪大吧,状态却是很年轻,皮肤柔滑细腻,看着也就30来岁。说她小吧,衣服首饰又很成熟,这个风格像是云千落她妈那个年纪的。

这会他们在讨论首饰。

一开始是对面一位女士状似不经意的撩了下头发,手上的鸽子蛋明晃晃的闪瞎人的眼。

“韩太太这枚戒指真是大气,不光大颗,火彩又好。”说话的是她旁边一个女人,搞笑的是,这个角度根本晃不到她。

被叫韩太太的女人低头一笑,“前几天陪我先生去港城谈生意买的,本来我觉得太破费了,现在多事之秋,过日子还得精打细算些,谁知道我老公不肯呢,说是很衬我,再省也不能省在我这里,就非要买”

到底是谁要听她夫妻恩爱啊,谢浔刚被叫去另一桌说话了,还没正式开餐,不少人都或坐或站的交流。剩她自己在这百无聊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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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就是一堆太太小姐互相恭维品评对方的首饰,看似是显摆自己的有多贵重,实则是彰显自己嫁的多好,老公体贴,婆家看中。。。

就挺没意思的。

好像这些人存在的价值就是被装点成华贵的花瓶,摆在男人身边,做他们成功的战利品。

当然想开了也没什么不好,多少人费尽心思还想嫁入豪门呢。她也不是太明白自己这患得患失的闹得哪出。就是突然的无力感,对人生不受自己控制的任人摆弄的无力感。

小时候看童话,故事的结尾都是王子和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于是一堆小孩子玩家家酒,女孩们都争着当公主。可是童话没有写过他们在一起之后日子,连写童话的人都不做幸福长久的保证。

她上大学的时候,隔壁寝有个妹子,交了个大自己10岁的男朋友,男朋友工作忙,但是经济条件很好,总是送她最时兴的衣服鞋包,最贵的化妆品,口红香水桌子上摆不下。

那个女孩子曾经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特别梦幻的说:“他真的把我当成他的小玫瑰在养。”羡慕的人比比皆是。

无法评论别人的人生,但是就这件事来说,云千落还跟林婧姗讨论过,林婧姗没想那么多,她觉得:“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开心就行了,无所谓谁付出的更多吧。把自己的优势展现出来哄爱人开心不是应该的么?”

可她想的却是,讨人开心和装点自己的所有物其实是两个概念。人生而孤独,也生来自由,把自己变成别人衣襟上的玫瑰固然容易,终有一天玫瑰枯萎也难免被丢弃。

她把目光转向谢浔待的那一桌,刚好对上姜衡也正巧看过来的目光,当然姜大小姐也来了,这样的商务会谈,姜家自然也有资格参会。

姜衡甚至还向她举杯微笑,然后又回身融入到一桌子男人的笑谈里。很难不让人理解成是在示威吧。

示威什么呢,大概是她是能与谢浔并肩的。

云千落想,抛开爱这种虚无缥缈的感情,她也不会甘心做另一人的附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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