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本性是不应该乐于互斗和纷争,从小就有人教导小天应该恭谦礼让,如果真那样小天还不如上山修道,这两天一路奔波,从山川鸟兽当中,小天已经明了优胜劣汰才是这世上的真理,为了活命小天准备去争一把,小天已经做了那么久的乖孩子,可这贼老天并没有善待他。
吾本性顽劣,只是少不更事,一场大火烧去了我的锋芒,到了今天我发现只有去争去抢,才有一线生机,不管对不对吧,事实胜于雄辩,就不去分辨对与错了,唯有生与死尔。
只是现在的人都这么冷漠吗?小天就敲了敲车窗,至于紧张的把枪都上膛了吗?吉普车窗降下了一条缝,兵大哥冷冷的说道,“干嘛。”
“额,大哥,这大冷天的,那个能不能让我搭个顺风车,你放心,我不白坐你的车的,我会开车。”
“不用。”兵大哥酷酷的戴上墨镜,然后车窗就升了上去。
小天连忙敲了敲后排的车窗,虽然玻璃上贴的黑咕隆咚的,他早就看到后排还坐了一位女士,在车里她也包的严严实实的,还带着墨镜,如果不是她正吃着东西,小天从她嘴唇上的口红才判断出她的性别,就连吃着东西,抱在怀里的东西也不撒手,不知道什么东西这么重要。
薛华看着车窗外的少年,心中有些惊异,他能看到我吗,尤其是少年目光随着自己移动,仿佛在盯着她的眼睛,如果是平常,这冰天雪地的带上他也没什么,薛华识人无数,这少年也不像是奸邪之人,况且凭自己的身手,个壮汉还是近不了身的,只是自己身上有任务,这一趟也比较凶险,就不要牵连陌生人了吧,女人拍了拍车座的后靠,轰的一声,吉普车往盘山公路上飞驰而去。
擦,又让拒绝了,那女人明明是想让我搭车的啊,眼睛是不会骗人的,她的眼神带着一种威势,看来是一个久居高位的女强人啊,教员的招式到我这里怎么就不灵了呢,还是说我的人格魅力不够大,闻了闻身上,咦,是有些味道了,这两天只顾赶路了,看来要抽空洗洗澡了,再说这个地方,一个陌生的美男子,总是让人心怀戒备的,不是吗?甩了甩我的浩南发型,哥依旧是这么自信。
顺着盘山公路往前走了一会,正在小天考虑从哪里翻过去呢,发现前面堵车了,走到近前才发现,是山上的积雪和落石堵住了公路,那辆吉普也停在了路边,没有理会那些人诧异的目光,小天直接下到山谷里,爬到对面的山道上,有些得意的看了看那几辆车,瞧见没,地奔有地奔的好处。
走走停停,天快黑的时候,天空就飘起了雪花,等小天爬到山顶雪又不下了,找了个山坳,把衣服脱了,用雪在身上擦了擦,用雪垒了一个水盆,把衣服放在里面搓了搓,穿在身上一阵热气蒸腾,还真方便啊,葫芦里的积攒的能量元液足够用一个月,这才是小天纵穿天行山脉的勇气所在,山里的信号时有时无的,白天拍的照片,这会才显示发送成功。
远远的能看到山腰处的亮光,堵着的路估计早就通了,不过盘山公路就是这样,直线距离很近,跑起来就没有那么快了,开五十码就很不错了。
反正也睡不着,小天收拾好东西,准备趁着动物们都睡着了,看它们有没有藏什么好吃的东西。等小天翻腾到了对面山顶,也没找到什么好吃的,更别提什么野蜂蜜了,看来山下的宣传都是骗人的。不过倒是发现了一窝熊仔,臭烘烘的他就没进去做客了,也是,它们一个冬天没洗澡了。
爬山别的还好,就是挺费鞋子的,跟着我,也挺难为它了,按照计划,再翻过前面的那座山,就应该到美人岭了,用找来的草根把开了口的鞋子绑好,接着开始登山计划,哎,登山,多么好美的手感啊。
“啊”当我站在山顶看到远处跳起的一点红色,正在抒发心中的感慨之时,咚的一声响,我凝神静听,没错,是枪声,凌晨的时候我就听到枪声了,好像是美人岭方向,所以我才会迫不及待的赶过去,而这次的枪声是响在后面的,隐隐约约还能听到轮胎摩擦的声音,盘山公路上两道光柱时隐时现,我靠,这谁啊,不要命了,开这么快,后面还有两辆车在追它,不过速度并不是太快。
轰隆隆 ,云雾中传来一阵轰鸣,我还以为要打冬雷呢,擦,这是抓谁呢,犯了什么事情了,还动用了直升机,前面在逃的汽车显然也发现了直升机,在盘山公路上更不可能跑过直升机了,一个转弯不及差点开出公路。
是那一辆吉普,莫非他是叛徒?还是说有人想要抢劫军车,昨天我靠近车的时候就发现了,这辆车不但改装过,还装的是防弹玻璃,连车门都是加厚特制的,加上兵大哥的身份,这是一辆改装的军车无异了。
嘿嘿,这么快就来活了,虽然这山路比较陡峭,如果这车给我来开的话,开到一百五是没有一点问题的,直升机虽然飞的快,但是山腰上有云雾遮挡,它也只能跟在后面,噢噢噢,有些兴奋的往山下跑去,我这才明白,这里为什么叫做美人岭,两座山脉中间夹着一条汹涌的河流,站在山顶往远处看,如一位美人躺在这大地上,怪不得王大爷不愿意告诉我原因,开不了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