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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我被大汉物价上了一课!钱,怎么不经花呢?! (1 / 2)

接下来的两日,樊千秋并没有去社里。

他花了一些时间,先处置自己的私事。

第一日,樊千秋就先把那两笔差点把他逼死的租赋交了上去。

这两笔租赋合计925钱,一下子就耗去了樊千秋一半的积蓄。

不管是窦衷还是钱万年,当他们看到樊千秋把几大串半两钱摆到案上时,都有一些难以置信。

而当樊千秋轻描淡写地说出自己入了万永社,并出任社丞和社尉一职时,二人更是大吃一惊。

他们二人可不是公孙敬之或丁去疾之流,对这人多势众的私社还是有所忌惮的。

公孙敬之虽然也不过二百石,却是长安县令的亲信;丁去疾虽然只在东市里有权,却已是四百石了。

说到底,百石啬夫窦衷和无绶无印的里长钱万年,还不能在乡里横着走。

樊千秋倒是暂时还没有为难他们,不是不打算为难他们,还是没到时间收拾他们。

第二日,樊千秋起了个大早,他背着几千钱到东市添置了一些必需品,顺带了解了一下大汉的物价。

他最先买的就是粟和盐。

大昌里有卖饭食的行商,但并不多见,所买之物也是一些简单的吃食。

樊千秋要想填饱肚子,仍然要自己动手。

一升粟的价格其实只要钱,粗盐的价格是粟的几十倍,一升要百钱。

而且买到盐粗劣不堪,发黄发苦,其中更掺杂着砂砾和鼠粪,总说盐商是奸商,倒是一点都未冤枉他们。

和这两种常备的“主食”比起来,其余“副食”的价格倒还算公道。

大汉百姓常吃的肉类主要是羊肉、猪肉和狗肉。

猪肉一斤20钱,羊肉一斤钱,狗肉一斤5钱,至于牛,不可以随意私杀食用。

虽然肉价不贵,但贫苦黔首想要吃到好肉也是不易的,更不可能日日吃到肉。

许多黔首只有到年节的时候,才到肉肆上去买些“下脚料”来祭一祭五脏府。

一个猪头60钱,一副肝20钱,一副肺15钱……几户黔首凑钱一齐买下,就可以大吃一顿。

至于菜就更便宜了,不管是葱还是葵,一把左不过就一二钱而已。

除了这些吃食之外,樊千秋还为自己添置了一些日用品。

他住的屋子虽打扫得还算干净,但是许多的陈设物件都上了年头,不知被几代人用过。

樊千秋从后世而来,对这卫生条件自然有更苛刻的要求,如今赚了钱,当然不能凑合。

一张新草席100钱,两件粗布袍服合500钱。

当然,如今混了私社的还要有些傍身的武器。

此时的大汉还没有实行盐铁专卖制度,民间仍然可以开采铁矿、锻造铁器并售卖铁器。

樊千秋在东市的铁肆中寻了许久,为自己挑选购置了几件趁手的兵刃。

一把中等品质的长剑00钱,一把上等品质的匕首500钱,一具大黄弓加十支箭合800钱。

樊千秋本还想再找一身铠甲买,但在东市寻了许久,都没有找到。

对那些坐贾旁敲侧击许久之后,樊千秋才知道民间可以私带兵刃,但私藏铠甲却等同谋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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