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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不孝逆子竟敢焚爹娘,1995年北安市“8·3”纵火杀人案

1995年8月3日中午,骄阳当空,暖风拂面。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和平街道的居民们和往日一样正忙活着午饭,突然一阵阵惊呼响起:“着火了!着火了!快来人啊!刘树林家着火了!”

人们立即从四面八方跑向刘树林家。只见火势异常迅猛,火舌卷着浓烟从刘树林家的门窗向外喷吐。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的消防中队的官兵们架起一条条水龙,奋不顾身地冲向了火海。

然而,晚了,一切已无济于事。战士们只从大火中抢出两具已烧得面目全非、严重焦缩的尸体。这就是刘树林和老伴曹凤英。

面对这悲惨的场面,附近的人们和刘树林家的邻居纷纷慨叹:“这么老实本分的一对老人死得太惨了!”

但是,事情的真相远远超过了善良人们的想象。

经北安市公安局“8·3”专案组一天的努力侦查后,得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结果:刘树林家的火既非刘家人不慎引起,也非图财害命者所为,而是刘树林夫妇的三儿子刘久兴亲手点的!

人们不禁要问,刘久兴何以如此蛇蝎心肠,竟要烧死自己的父亲和母亲呢?

事情得从头说起。刘树林时年63岁,是北安市钢铁厂的一名工人;老伴曹凤英原来是北安市第三工具厂工人。老两口一辈子善良、忠厚,与世无争,虽无大富大贵,却也平静和睦。两人勤劳工作,生儿育女,过着普通人的生活,也经历着普通人的幸福与苦恼。

刘树林夫妻一共生育了男2女6个孩子。早年间,孩子多收入低,他们夫妇为了生活没少受苦受累。后来孩子们逐渐长大成人,他们省吃俭用尽心尽力地帮儿女们成了家。看着孩子们一个个结婚生子开始了自己的生活,一辈子没享过福的老俩口心里也时时感到满足和欣慰。但三儿子子刘久兴却始终是老夫妻俩的一块心病。

刘久兴从小顽皮异常不爱学习,小学没毕业就辍学在家,不念了就天天和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厮混,三天两头的打架斗殴,小小年纪便蛮得出了名,不是今天把别人打坏,就是明天被他人打伤。刘树林夫妇一多半儿的心都操在了他身上。

后来,曹风英为了约束他,还没有到年龄就提前退休让他顶替接了班。老俩口满心指望刘久兴参加工作了,这下有人管了,能懂些事理了,该开始走正道了。但万没想到刘久兴工作不到半年,就因打架斗殴被司法机关判处劳教3年。

一辈子清白本分的老俩口真是痛恨交加,又万般无奈。毕竟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再不好也得管哪。他们口挪肚攒把家里好吃的东西一次次给刘久兴送去。两位老人终于含辛茹苦,盼来了儿子回家的日子。可哪曾想,就在临刑期满前的两天,刘久兴又因在劳教所里参与打人致死,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由劳教转为劳改。

这对刘久兴来说,固然是罪有应得,可对刘树林、曹凤英夫妇来说则恰似雪上加霜,当头棒喝。

他们刚刚看见的希望再一次破灭了。刘树林一怒一急之下,竟脑溢血,虽经及时抢救保住了性命,但人已瘫痪了。家庭的重担从此都落在了曹风英一个人肩上。她既要照顾卧床的丈夫,又要不分严寒酷暑,往返几百里路,去监狱看望她那不成器的儿子。过去性格开朗的曹凤英话语少了。她原来不错的身体也渐渐衰弱下来,头发白了许多,背也弯了。5年不是个短日子,曹凤英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了5年后儿子出狱的那个日子上。刘久兴从劳教到劳改的这8年中,曹风英和老伴几乎没穿过新衣服,更很少吃鱼吃肉,有时连给丈夫看病都舍不得多花钱。他们差不多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了刘久兴。

1989年下半年,老俩口总算盼着儿子刘久兴出了狱。

1991年,在曹凤英的多方努力下,刘久兴又回到第三工具厂上班了。

经过8年的改造,刘久兴似乎改变了许多,人也显得踏实本分了不少。每天除了上班,很少出去混了。看在曹凤英夫妇的面上,工厂的同事和邻居们不但不歧视他,还热心地帮他介绍对象。上班不久,在热心人的帮助下,刘久兴和一位很不错的姑娘订了婚。

曹凤英的心病好了,仿佛一下子年轻了许多。她忙里忙外,干啥都不觉得累。然而,仿佛老天是故意捉弄人,这个家刚刚有了点生活的气息,灾难就又一次降临到了曹凤英的头上。

就在刘久兴结婚的前几天,曹凤英在为了给儿子置办结婚用品时,不慎摔断了腿。年纪大,身体虚弱,再加上治疗不及时,曹凤英竟然落下了残疾,不拄双拐就无法下地走路。这就等于家里又多了一个瘫痪在床的病人。

因为其他几个子女早就结婚单过了,所以照顾两位老人的责任自然就落在了唯一与老人生活在一起的刘久兴身上。按说,两位老人为他付出了那么多心血和几乎全部的收入,如今老人卧病在床,他也该为老人尽点孝心了。可作为儿子的刘久兴却不这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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