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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歌仙(十五) (1 / 2)

林黛玉写《歌仙》,正遇到了瓶颈,辗转数日,不得其解。

她的心灵里,一时闪过了刘三姐杜鹃花一样的面容,一时闪过了刘四弟愁苦黄的面孔,一时又化作了蜂群似嗡嗡嗡的可怕的众多的喊声“交租呵!”、“交租呵!”

一边又是赵大人正气凛然的面容。一边又是满目的疮痍,垂死的瘦得只有肋骨的人。

一面是明镜高悬,一面是血肉模糊。

赵大人、归县令,这些清官贪官的脸,都渐渐化作了同一片乌云,铺天盖地地压在了天地之间。

齐家兄弟、许家、章家,这些或大或小的地主的脸,都汇作了响彻天地的凶风。

林黛玉闭上美丽的眼睛,丢下笔。

她极力想维护心中最后一点对王朝的尊重,想挽留最后一点对自己生活了十几年的那个富丽堂皇的世界的认可,试图为养育自己长大的地租制度,做最后一点的自我辩解。

但一路走来,所有的,都在否定过去的那个世界。

万种难与人说的苦闷,都凝结在了心头。

季家的小姐,又来邀请她去花园里弹琴说诗,赏花荡秋千了。

“小姐们说,新进了一款胭脂,小指甲那样的一点点,就要价值几十两银子。还请林姑娘务必赏光。”

林黛玉没有回答,最后还是拒绝了。

她在满腔的烦闷中,不想看到她们涂抹着脂粉的脸,隐蔽地谈论着未来夫婿的家里,有多少个不老实的通房时的哀婉,也不想看到她们温柔的假面,和温柔的罚一个九岁小女孩时的理所当然。

哀婉和理所当然,汇聚于一身时,就比洪水猛兽都还要可怕。

她害怕。

尽管——她曾经也是这些人里稍微特殊点的一个。

而今唯一能稍解苦闷的,就是叔叔带来的那些西洋的“大逆不道”,“无父无君”的籍。她慢慢翻开,又凝神再读。

读到拼尽性命高呼“人、人、人!”的牺牲者时,少女垂下了眼帘。

她想起了那天林若山的那些朋友们。

那天,她正坐在屋里想着心事,忽地有婆子来叫她:“林姑娘,林大爷叫您过去。”

林若山要向自己的侄女介绍几位好朋友。

林若山的几个朋友,都是行商的。他一向广交三教九流,对什么人,都没有多少偏见。

林家人也都知道这一点。因此,当林若山向她引见自己的这几位好朋友的时候,黛玉并没有感到惊奇。甚至觉得这些人风采都很出众,不像她印象里的商人。

直到引她来的婆子嘀咕“哪里有叫侄女随随便便去见外男的叔叔”,又用鄙夷的眼光扫视她。

她才迟钝地反应过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就忘了那一套“男女大防”了。

直到林若山那些风度翩翩的朋友一一和她打过招呼,态度轻松随意,就像是对家里直系的男孩子那样的温和可亲。她才想到自己为什么会有点“多忘”:大约是不必用到这一套的地方待多了,不会用这一套的人见多了,她也就慢慢忘了这一套了。

不过,还是“多忘”要令她更舒服。

叔叔的朋友,也是不用这套的人,也令她心里更舒服了一些。

“怎么?你们的生意......不好吗?”林若山问道。

一个留着长胡子,露出的眼睛却又圆又大,显得很年轻的人,答道:“怎么好?哼,怎么能好!一向是这样,一直是这样。都是强盗!”

另一个面色苍白,颇有点弱柳扶风的美男子,则叹道:“若山,你看今天,阿申就没来。他因为拒绝交地租,给一个来砸工厂的纨绔打伤了,在家里养伤。”

其中最年长的那一个,则是说:“唉,上面争成了乌眼鸡。下面还要交钱,给他们争。到头来,都是两面倒霉。我家的那个孩子,不懂事,穿了一身鲜亮的衣服,叫江小侯爷瞧见,给收拾了一顿。便又勒令我家多多进贡。”

林黛玉最近因事萦绕心头,听到地租二字,就觉刺耳,不自觉蹙眉:叔叔的这些朋友,都是行商的,哪里要交什么地租?

越听心里越是疑惑。

林若山早就注意到了黛玉的疑惑,到她的疑惑都快溢出来了,才含笑对自己的朋友们说:“忘了跟大伙交待,小侄黛玉曾写过些话本子、小说,大约诸位也看过一两本。”

当听到眼前这位少女,就是《烈女祠》的作者林潇.湘的时候,其中留着长胡子,眼睛却很圆很大的那个人,激动地直接站起来了:“了不得!如此奇的作者,原是这样一个年轻有为的奇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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