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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无不散的筵席 (1 / 8)

程昇告知众人红烛镇不设夜禁,在小镇西边有坊市,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五八门的杂货应有尽有。得知陈平安一行人要去购置游学所需物品,程昇就主动提出担任向导,说是能够免去许多麻烦,至少那些商家不敢漫天要价。陈平安望向来过一次红烛镇的阿良,对方点点头,说他只对河两岸风光比较熟,没去过坊市。

程昇望向阿良,两个老男人会心一笑。

敷水湾近百艘大小画舫每晚都会驶出,沿着河水进入红烛镇,兜一圈后返回。其间不断有男子登上那些画舫,既买醉也买笑。在红烛镇,敷水湾船家女和其他青楼女虽然皆为大骊贱籍,但前者一向是京城教坊司直接负责户牒管理,就连身为一方父母官的县令都没有资格将她们的身份由贱转良。所以红烛镇一直有传闻,敷水湾那五姓的祖先曾是神水王朝的皇室子弟和功勋世族。

在程昇的带领下,陈平安他们去往小镇西边的集市。得知红烛镇乘船南下两百余里,沿途都有城镇驿站可以补给,陈平安就没有过多购买大米、腌肉等食物,只是在一家药铺添置了诸多药膏药材以应付风寒中暑、跌打损伤一类的小病小灾。到了付账的时候,陈平安才知道这里与家乡小镇差不多,一整颗银锭是稀罕物,所以将那两锭雪纹银折算成了大骊通用铜钱——天华元宝。因为手上是品相最好的银子,仅是溢价就高达两百钱,这让陈平安很是感激铁匠铺子的那位秀秀姑娘。

因为有程昇在旁,一切顺风顺水。在郡县小镇,还真别把胥吏不当官,尤其是程昇这种一年到头经常跟豪绅巨贾、羁旅官员打交道的,在小镇百姓眼中,那就是手眼通天的大人物了。所以陈平安他们走入的每间铺子里的人,全部殷勤地喊着“程大人”,恨不得将这位驿丞大人当菩萨供奉起来。

一路上,李槐拘谨得很,只敢躲在阿良背后探头探脑。阿良打趣他是胆子小,只会窝里横。李槐刚扯开嗓门要跟阿良骂战三百回合,可一看到四周投来的好奇的视线,就立即耷拉着脑袋,病恹恹地跟在阿良身后,把阿良乐得不行,时不时就一巴掌拍在李槐脑袋上。李槐敢怒不敢言,憋屈得很。

林守一依旧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淡模样,估计他走在京城御道上也是这个德行。唯独李宝瓶背着她那个碧绿竹箱,螃蟹横行似的,仰着脑袋挺起胸膛,恨不得路边随便拉上一个人就告诉他,自己的小箱是小师叔亲手做的。

坊市由两条南北向的大街构成,逛完了观山街,陈平安他们就要穿过巷子,去往下一条观水街,结果路过巷子里一间生意冷清的铺时,陈平安停下了脚步,跟程昇打了声招呼后,对李宝瓶三人笑道:“一人可以买一本。再贵也没问题,只要我们买得起。”

店铺很小,店门宽不过两丈,走入之后,左右就是两排高高的墙。店铺最里边,一个身穿黑色长衫的年轻人坐在小竹椅上,跷着二郎腿闭目养神,手拿一把折扇,轻轻敲打手心,哼着小曲。他有一张英俊阴柔的出彩脸庞,没有之前那些店铺商贾的铜臭气。朱鹿第一眼看到后,愣了愣,大概是没想到会在红烛镇的市井坊间遇到气质如此脱俗的风流人物。就连朱河都一肚子狐疑:此人该不会是家道中落的豪阀子弟吧?比起自家那两位公子半点不差。

年轻人没有睁眼,懒洋洋道:“店内籍一概不还价,回头是买赚了还是买亏了,全凭各位客人的眼力。”

程昇轻声跟朱河道:“这间铺子在我们红烛镇小有名气,途经此地的读人大多喜欢来这里逛一次。只是这位店主脾气古怪,性情清高,不谙庶务,所售籍全部远远高于市面价格,而且谁敢开口还价,他就敢当场撵人。曾经有一位微服私访的户部官老爷相中了一本标价三百两银子的什么孤本,不过是还价五十两银子就被赶出了铺子,半点颜面也不留,气得他差点让县衙封了这间小铺子,后来估计是觉着传出去名声不好听,才让这铺子躲过一劫。”

朱河心中了然,此人多是个不谙世事的腐儒,是自家二公子最喜欢讥讽的那种人,称他们“平时袖手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二公子还笑着说不出两百年,大骊也会如此,所以朱河对于外边的读人一向观感不佳。

经过红烛镇的这条驿路,是大骊南方边境通往京城的三条主要驿路之一,小富小贵的商贾仕宦若是北上大骊京城在内的重镇大城,多选此路,因为其余两条驿路虽然更为宽阔,但是几乎每一座沿途驿站都拥挤不堪,没有足够分量的官府勘合、兵家火牌,别说下榻,就是大门都别想进去,每年都有很多不谙此道的官员豪绅因此丢尽脸面。

进京赶考的南方士子由于尚未有官身,同样喜欢拣选这条驿路。他们往往是三三两两结伴而行,既可相互照应,也能一同探幽访仙。

而贬谪南方的官员,抑郁不得志,喜欢题诗于驿站、旅舍的墙壁,也喜欢走这条南下之路。一来二去,红烛镇的枕头驿墙壁上便写满了人骚客发牢骚的羁旅诗词。

李宝瓶仰着脑袋开始找,这里瞄一眼那里瞥一眼,全看心情。偶尔抽出一本,随便翻开几页,不感兴趣就放回去。小姑娘最后找到一本山水游记,标价三百钱,有些心疼,可又实在喜欢,便转头望向小师叔,陈平安笑着点点头。

林守一的视线在墙上缓缓掠过,最后看中一本不署撰写人的风水,标价四百钱。林守一望向陈平安,后者依然点头。

李槐进了店铺后,立即恢复顽劣本性,就跟脱缰野马差不多。他年纪最小个子最矮,死活要坐在阿良肩膀上挑,阿良答应了,但是扬言李槐如果不选中一本,等下出了铺子,就把他一个人丢在大街上。李槐硬着头皮挑了一本最高处的崭新籍,一看价格,九两二钱,吓得他鬼鬼祟祟就要将丢回去,只是手忙脚乱,那本没被成功塞回架,反而掉在了地上。

轻敲折扇的年轻店主睁开眼睛,看着那本摔落地面的籍,没好气道:“买定离手,一本最新版的《断水大崖》,九两二钱。”

李槐根本不敢跟陌生人还嘴,只得哭丧着脸,小心翼翼望向陈平安。后者问道:“买了会不会看?”

李槐使劲点头,陈平安便也笑着点头道:“那就买了。”

阿良问道:“陈平安,你自己不买一本?”

正在掏钱的陈平安连忙摇头道:“我字还没认全,买做什么。”

朱河转头问自己女儿:“有想要的吗?”

朱鹿始终站在店门口不挪步,斜瞥一眼墙,摇了摇头。

用一支乌木簪子束发的年轻店主站起身准备收钱,视线掠过李宝瓶和林守一,最终望向那个怯生生捧着《断水大崖》的孩子,笑意玩味。

阿良咧嘴一笑。

离开铺,走向观水街,朱河心神一动,回头望去,发现那名相貌不俗的年轻人斜靠门柱,正在目送他们离去,看到朱河后,那人还笑着点头致意。

朱河转过头,皱了皱眉,出了小巷后,快步走到阿良身边:“前辈,那铺主人是不是有古怪?”

阿良扶了扶斗笠,说了句货真价实的古怪话:“相比这个家伙,真正的麻烦还在后头,不过跟你们没关系。”

冲澹江水流最为湍急,多暗礁险滩,有奇景蜚声朝野,其中一段河流,大小石柱多突出水面,被誉为雨后春笋,只有一叶扁舟能够穿梭于石林间隙,大船难渡,哪怕是在河畔长大、熟悉水性的舟子船夫也不敢轻易乘舟下水,除非是慕名而来的人雅士重金雇用才会出行,所以又有白纸小舟铁艄公一说。每年都会有船夫和外乡人丧命于冲澹江这段石林水路,只是今夜暮色里的冲澹江,游人不少。

汹涌的江水冲击着一根根出水石柱,有个袒胸露腹的汉子坐在一根石柱顶端,轻轻将一只空荡荡的酒壶丢入江中,身边则还有三只尚未打开的酒壶。

远处,有一粒红光愈来愈近,原来是一个佝偻老人手提一盏大红灯笼,以石柱为涉水之阶,蜻蜓点水,长掠而来。

骤然之间,一道雄壮身影从天而降,踩在一根石柱顶端,脚下坚石不堪重负,瞬间化作齑粉,他便顺势站在江水之中。

另一名中人之姿的妇人也在江水之中逆流而上,闲庭信步。她头顶三尺悬浮着拳头大小的雪白珠子,映照得江底亮如白昼。妇人慵懒无聊道:“足足走了一百多里水路,半件宝贝也捡不着啊,谁跟我说冲澹江底下有头来着?”

石柱顶端坐着喝酒的男人看了眼水底,淡然道:“大人已经在红烛镇了。”

佝偻老人晃着鲜红灯笼,嗓音沙哑笑道:“大人竟然亲自出马了?那还需要我们四个做什么,端板凳看戏啊?”

男人喝了口酒,沉声道:“希望如此吧。”

逛过了观水街,该买的物件都已购置妥当,陈平安准备打道回府。不料阿良提议要乘舟夜游冲澹江,响应者寥寥,只有林守一点头答应。

陈平安倒是不介意放完东西后去见识见识那段险滩,但是李宝瓶扯了扯他的袖子,他心领神会,掂量了一下钱袋,零散的铜钱足够买下葫芦。

朱鹿拉着朱河去逛兵器铺子。李槐嚷着肚子饿,阿良就让程昇带他返回枕头驿吃夜宵。一行人就此分道扬镳。

林守一与阿良并肩而行,轻声问道:“前辈说李槐最有福缘,那本貌似崭新刻就的《断水大崖》是不是最值钱?”

阿良轻轻点头:“只是看着新而已,有些年头了,上写的东西不值钱,乱七八糟的水法修行,故意用来误人子弟的。但是籍材质比较珍贵,存放个几百年都不会有虫蛀。”阿良摘下小葫芦,灌了口酒,“而且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这本里已经生出了几只蠹鱼。当然,你们肉眼是见不到的。此物属于世间精魅之一,极其细微,游弋于字里行间,恰似江河活鱼。蠹鱼以本字蕴含的精气神作为饵料,长成之后,最大不过发丝粗细。世间蠹鱼种类繁多,那本里的品种普通,可若是卖给喜好猎奇的达官显贵,怎么都该有个三千两银子吧,所以是那家铺最值钱的几本之一。”

林守一听得咂舌不已。连瞧都瞧不见的蠹鱼转手就能赚到三千两白银,难道小镇以外的世道,钱才是最不值钱的?

阿良像是看穿了他的想法,笑道:“等你以后真正踏足修行,就会明白市井百姓眼中的黄金白银,任你堆积成山,开销起来,不过弹指一挥间的事情,说没就没了。话说回来,既然必须钱如流水,就说明俗不可耐的黄白之物反而是顶值钱的。”

林守一点点头。阿良笑道:“跟陈平安说这些,他就未必懂。”

林守一摇头道:“事关钱财,他肯定懂。”

阿良哈哈大笑,带着林守一来到红烛镇河畔。此处人声鼎沸,林守一习惯了家乡小镇夜间的冷清,有些不适应,尤其是每次呼吸仿佛都能嗅到脂粉气,一开始会觉得香气扑鼻,可闻多了,就觉得有些腻人。

河水两岸全是厚重的青石板路,许多美艳女子斜倚路旁高楼栏杆,露出白藕似的粉嫩胳膊,面容在一连串灯笼的映照下显得愈发妖冶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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