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战,在人类的战争史上,绝对是最让人头疼的战斗类型了。
都知道城市作战伤亡大,可丛林战的伤亡一点都不比城市作战来的小,人类历史上的大规模丛林战比城市作战要少很多,但每一次丛林战,都伴随着超高的伤亡率。
在军事上丛林战通常指的是发生在热带森林里的战斗,而丛林战最大的麻烦之处就在于,森林为交战双方都提供了无与伦比的隐蔽性。
在丛林里作战,决定胜负的最主要因素是地域因素,是否对当地的环境绝对熟悉决定了战斗的成败,对当地地形地貌以及植被、气候、生物都特别熟悉的人,就算只拥有最基本的武器,也会占据绝对上风,而对这些完全不了解的话,雨林本身就会成为最大的障碍。
高湿高热,大量的降雨,对人和装备来说都是严酷的考验,而极其有限的视野,让其他环境下出色的战士,在这里也只能一筹莫展,试想一下,高扬是个出色的精确射手,他本可以在几百米外甚至上千米外就能解决敌人,可是在雨林里完全没有视野的情况下,他的远距离优势彻底作废了。
撒旦佣兵团人手一具夜视仪,所以发动夜战是他们最常用的选择,但这在除了雨林之外的任何环境里有用,而在雨林里,有了树木和茂密植被的遮蔽,不管是微光夜视仪还是热成像夜视仪,统统没用,照样还是看不远。
重武器在丛林里是别想用了。坦克大炮进也进不去。飞机扔炸弹也看不到目标。不管是那种重武器,精确打击是别指望了,玩地毯式覆盖轰炸还差不多,而且丛林环境对战斗的影响还不只限于距离,还有火器能发挥的效果问题,树木会挡住子弹,还能吸收爆炸冲击波和碎片。
最近的两次大规模丛林战,一次是美军打的越战。一次是华夏的越战,结果大家都知道,美军在越南的丛林里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空有最先进的武器,却拿北越的游击队无可奈何,而华夏,虽然取得了胜利,但也付出了惨重的伤亡。
对于华夏和美军的将军来说,最让他们头疼的不是越南的军队,而是无边无际的丛林无论。没有丛林,越南人早被轰成渣了。可是有了丛林,越南的士兵就成了能上蹿下跳的猴子。
打越南战争的时候,美军使用了橙剂,橙剂是一种落叶剂,用来对付的是树木而不是人,而华夏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为了对付越军隐藏在浓密树木中的火力点,使用的方法是大规模的密集火箭炮轰炸,等着火箭弹的气浪把植被炸开后,再用身管炮挨个的端掉越军的火力点。
美国和华夏这种大国在打丛林战的时候都感觉棘手无比,遑论那些小国弱国了,哥伦比亚的**武装几十年来都打不掉,不就是因为**武装只要战事不利就可以往丛林躲,要是没有丛林,哥伦比亚的**武装早被剿灭无数次了。
想到要打丛林战,高扬是真心觉得头疼,撒旦佣兵团有装备优势,也有技能优势,可是在丛林之中,他们的优势被削弱到了最低点,而敌人毫无疑问是熟悉雨林的,就凭这一点,高扬他们就彻底处于了劣势的一方,而敌人一旦拥有人数和火力优势的话,战斗的结果极大的可能会是非常非常的惨。
高扬没有经历过丛林战,但他知道丛林战的可怕,而在高扬问出了他的问题之后,崔勃愁眉苦脸的道:“是啊,到了丛林里,我可就废了。”
高扬叹了口气,道:“我们之中,有谁打过丛林战吗?”
格罗廖夫苦笑了一声道:“丛林战嘛,我倒是在刚果的雨林里打过,不得不说,丛林战真的是很难打,不过还好,我面对的是刚果的叛军,他们的战斗力很低下,不能把熟悉丛林的优势完全发挥出来,但是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托米犹豫了一下之后,也是低声道:“我曾在森林里作战过,但不是雨林,所以我不能说熟悉丛林战,但是我对于在森林里作战还是有些了解的,至少我知道该怎么在森林里发炮。”
高扬很有兴趣,道:“哦?说来听听,你曾在那里的森林作战?”
托米沉声道:“1999年,科索沃战争的时候,为了避免北约的轰炸,南联盟曾将大量的部队部署于森林中,我那时作为民间武装的游击队成员,也在森林里待了一段时间,后来对阿族人作战的时候,经常从森林里发起战斗,也经常在森林里开炮。”
高扬很是欣慰的道:“很好,非常好,虽然不是雨林,但至少你有了一定得经验。”
布鲁斯沉声道:“哥伦比亚人,可不是刚果的那些笨蛋,他们都是丛林战的专家,大狗,你对丛林战有多了解?”
格罗廖夫沉思了片刻后,低声道:“称不上专家,但是有些了解,我在刚果待的时间其实不算很短,所以也有了一定的经验,不过和那些生活在丛林里的土著想相比肯定差的很远了,还有,刚果雨林和亚马逊雨林的环境可是还不一样。”
高扬耸肩道:“你们看,问题就在这里,我宁可去北极打一仗,也不愿意去亚马逊的雨林走一圈,别忘了,亚马逊雨林的环境比刚果的雨林还要恶劣,所以,你们可以好好的考虑一下是否去哥伦比亚的问题。”
弗莱笑道:“有什么可考虑的,管他是那里,撒旦统统都不怕。”
格罗廖夫道:“虽然雨林作战真的是很恶心人,但是只要我们做好准备,我认为还是可以去的。”
布鲁斯也是笑道:“我知道丛林战很难,可是我更想搞定这次任务,英国人说过,能在丛林里作战,就能在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作战,我想去丛林里试试。”
几个人的态度不变,还是坚定的要去哥伦比亚,高扬点了点头,道:“很好,那我们现在确定要去哥伦比亚,托米,你有什么想法吗?”
托米摇了摇头,道:“你是团长,你说去就去,你说不去就不去,我没有任何个人意见,另外,如果我参加战斗就有奖金可拿的话,我非常期待这次的哥伦比亚之行。”
高扬拍了拍手,道:“好了,既然达成了一致,那我们现在要考虑的是装备的问题了,我们现在的装备肯定不适合丛林战,所以,我们得全面换装才行,作为新人,托米,你将得到一整套的装备,通讯器材和服装是通用的,但武器由你个人指定,现在说说你的要求吧。”
托米毫不犹豫的道:“我的定位肯定首先是个炮手,所以我需要一门迫击炮,只要一根炮管就可以,如果能够选择的话,能不能给我一门华夏产的8960毫米迫击炮?这种炮重量很轻,我可以单人携带,虽然炮管稍微长了些,但是最大射程能够达到200米,而射程增加的好处就是我能让两发炮弹同时落地,第三发虽然稍微会有些时间差,但是能保证时间差在半秒钟之内。
另外,我还想要93式60毫米远程迫击炮,这种炮的炮管有些长了,但重量还能接受,而射程能达到将近5600米,在某些必要的时候,我能得到需要的最大射程,而精度又不至于像火箭炮一样差,不过93对我来说最大的问题是,我单人操作有些困难,当然,我指的是只用一根炮管的情况下。”
高扬立刻道:“你只需要这两种迫击炮吗?这当然没问题,有没有其他的需要?还有,我想知道你的选择是这次要在丛林战用到的,还是以后正常情况下使用的?”
托米思索了片刻道:“没有别的了,别的炮都太重,至于这次要用到的,我想只需要八9和63式,89的炮管全长是830毫米,63式只有550毫米,相比较而言,还是63式更方便,可是89的长射程对我而言还意味着更大的瞬间火力密度,所以,在不清楚我们要面对什么样情况时,我无法准确的做出判断,最好的选择,是到达哥伦比亚之后,搞清楚要面对的情况之后再做决定是最好的。”
高扬非常满意托米的严谨态度,面对不同的情况选择不同的武器,这是个好习惯,至于迫击炮这种价格便宜量又足的东西,托米想要多少都行,哪怕打一仗就扔一门迫击炮都没关系,63式迫击炮才区区几百美元一门了,当做一次性的武器,把炮弹打光了之后就扔也不用心疼。
高扬看着乌里杨科道:“你的生意上门了,托米要的东西,对你来说不是问题吧?”
乌里杨科笑道:“当然,我都不需要亲自给你们准备,等你到哥伦比亚之后,各式迫击炮随你们挑好了,南方工业往非洲和南美出口了大量的60毫米迫击炮,捌9和93都很多,至于63式更是遍地都是,我会让同事给你们准备好的。”(未完待续。。)
s:感谢san_lee001兄弟和夜蝙蝠00兄弟的万赏,非常感谢。
另外为了避免无法显示的和谐词,只能用捌9炮这种奇怪的写法了,嗯,大家知道捌9炮是什么就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