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人勇于公战,怯于私斗。如此矛盾,因何而来?】
“公战可得军功,军功可封爵。私斗者秦律规定:主谋者腰斩,胁从者膑刑。”
韩非点点头,重新铺开两张纸。始皇帝他是改变不了了,但太子,韩非觉得有很大希望改变。
【然也。秦赵同源,秦孝公以前,秦人因长期与戎狄杂处,个性好勇斗狠,私斗成风。私斗破坏治安稳定,造成了严重内耗。《秦史》有载:秦简公六年,举国四十余县私斗死人两万余。】
【治国之难,不在治善,而在治奸,唯有惩恶才能扬善。所以要想根除私斗,惩治凶犯决不能手软。故商鞅下令严禁私斗,违者根据情节予以处罚,要将此恶风根除也。违者主谋腰斩,胁从膑刑。】
【面对秦人几百年来野蛮粗俗的陋习,朝堂阻力,时人皆以为并非一朝一夕可改变,商鞅面对的是整个秦国社会的强大阻力。存在于千百年的事,涉及到方方面面利益矛盾,怎能说根除便根除。】
【然,于一次夏忙私斗,商鞅一次性处决私斗囚犯多达七百余人,渭河之水被染成了红色,嚎哭之声震天动地。自此以后,恶风尽除。百姓有无可缓和之矛盾争先报官,不敢动手也。】
【商鞅又立新法,二十等军功爵公开透明,只要秦人勇于公战,人人皆有封侯拜相之可能。自此以后,秦之崛起势不可挡,与秦人同源,武风盛于秦的赵国亦挡之不住。此何功?法之功。】
【法律规定了国家行为准则,是道德最低标准,是国家风气风向所在,是民众受到的第一教育。秦国崇尚军功,对无军功者皆以鄙夷,此即商鞅变法之功,二十等军功爵制,移私斗恶风送公斗风气之功也。】
【废除楼台,淫秽治罪,亦是此理。现今以进入楼台为荣,乃入者为达官显贵之辈也,乃不违背秦律也。今改秦律,致此二者违背秦律,不合法令。不出一年,世人尽皆鄙夷为此事者也,恶风未吹而止。】
嬴扶苏不是越女,是自小经受最高教育的始皇帝长子。越女看不出秦律缓和之后的发展趋势,嬴扶苏看得出来。
是以其一点就通,韩非写下的恶风未吹而止令其霍然明悟。想着日后女子皆以入楼台为荣,淫靡恶风刮遍的秦国,不寒而栗。
躬身垂手下拜。
“扶苏闻太医令善治未病,今先生治国便如太医令除未疾也。太医令医人,先生医国,扶苏受教。”
韩非起身以避,嬴扶苏见状眼有迷惑,这是韩非第一次躲避。
他不是第一次下拜了,之前几次下拜,韩非都是先受之,然后扶他起身,而不是起身侧躲不受礼。
【此乃君上所思,说来惭愧,非并未想过这一层。非原本以为法乃王治民之学说,是君上重新定义法家。非今日所言,大多都是将君上所言复述矣。】
嬴扶苏愕然张口,良久苦笑。
“叔父于吾面前杀人时,吾以为其如父皇一般暴戾。叔父与父皇论道,教导吾时,吾以为其善治国治民。今日从先生之口方知晓,叔父爱人。怪不得叔父见我纵罪犯言论生气,爱人,原来要如此爱。”
韩非不言,他没什么可说的。
出生在战国七雄之末的韩国,自小背负崛起本国压力长大,不得不学法的韩非,对于爱人两个字并没有太大感触。
在韩国这个国家,他是韩国公子,韩国是他的国,也是他的家。他思考方向从来都是国家,民众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从韩非观点出发,废除楼台,淫秽定罪的积极性在于除恶风,让天下安稳兴盛。对民众的仁义是治国手段,而不是为民谋福祉。
每个人出身不同,经历不同,学习的事物也不同。这些不同,就决定了人的思考模式,行为,三观也不同。
“叔父有没有说,此违背人心天理之举,如何完全禁止?”
“人,人,人心?天,天,天理?”
韩非磕磕巴巴地反问,重新坐下拿起纸笔。
“不错。”
嬴扶苏点头。
“食色,性也。管子创立楼台始,此事既顺人心,又顺天理,极快发展壮大……”
沙沙沙~
韩非不等太子说完就再次动笔。
【没有天,自然便没有天理。】
第一句话,便让嬴扶苏凝神屏息。
蜡祭发生的事早就传到了上郡,可自小经历过的教育,让嬴扶苏实在没法对“反天”这种大逆不道话语认同。
韩非虽然自小受得也是王室教育,但在长安君府这么多年。在嬴成蟜嘴炮,实践验证双重影响下,对天的态度已然改变。
【人心,因法令而改。秦之私斗是人心,一纸秦律即可改。】
嬴扶苏知道在天这个观点他说不通韩非,所以只从人心谈起。
“食色之根本在于繁衍也,此乃本性,人心思有后也,与私斗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