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着对晁错说道。
“老哥好眼力啊,只是你怎么知道我是从长安来的,我这口音也不像是长安人啊?”
“我年轻的时候曾经和父亲去过长安,那个时候家境殷实,这玉壶春我也经常喝,可是回来的路上遇上了匈奴人,全家都死了,只剩下我一个人,家里的产业也被匈奴人抢光了,只剩下几十亩薄田,可是正赶上灾年颗粒无收,能卖的全都卖了,好好的一份家业全都败了……”
老卒的声音之中带着几分苍凉,这倒是让晁错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老哥我知道你们这些长安来的人,一定都是想问问那天陌刀军的事情,不用问了,全是真的,看到这豁口了吗?三个大豁口,每个豁口五百人,一身铁甲,手持陌刀,匈奴人足足攻了一个时辰,可是始终不能前进一步,那些天杀的匈奴人,把油脂绑在自己的士兵身上,大火滔天呀!就是这样,那些陌刀军也没有后退一步,足足坚持这两个时辰,他们不是被杀死的,那些死了的,全部都是被活活烧死的,我老冯这辈子从来没有服过别人,就他们这些人,我服!”
老卒显然是喝高了,舌头都有点大了,可是
那个大拇指却竖的笔直。
晁错忽然发现自己似乎做了一桩赔本的买卖,而且这他娘的还不是一般的赔本……
如此一员猛将,自己居然就这么拱手让给了刘登,真不知道太子殿下知道之后到底会怎么后悔呀。
就算是高祖麾下的樊哙,大概也就是这个样子了吧……
“看到下面的土地了吗?往下挖三尺还是一片赤红,那全是匈奴人的血染红的,看看外面那些秃鹫,那地方全是匈奴人的尸体!大王说了,咱大汉朝的土地上,没有匈奴人的葬身之地!”
老卒说着哈哈大笑了起来,略带沙哑的声音,哼唱着秦腔,舌头有些大了,声调有些走形,就是晁错都有些听不清楚,他到底在唱些什么。
只是那荒腔走板的声音,听得晁错的鼻子有些发酸,自己真的错了吗?
一千五百壮士,用血肉之躯挡住了两万匈奴人,如此忠勇之士,自己有什么资格怀疑他们的战果?
晁错独立城头之上,秋风猎猎,望着那段儿已经烧得漆黑的城墙,一时之间,晁错不由得有些神往了,当日的一战,灌夫到底是何等的神勇啊……
夜幕慢慢地降临,烽火台上的烽火还在不住的烧
,这是大汉朝的规矩,强敌一日不退,烽火一日不息。
不光是这里,这些烽火台会一路到长安,这些长城上的老卒们,早已经习惯了现在的生活,匈奴人每年都会来,不过他们并不会在这里停留,这些老卒也就是起到一个预警的作用。
除非是紧要的关隘,否则长城上的守军几乎都是形同虚设,他们存在的意义只是把烽火点……
夜幕慢慢的降临,晁错长叹了一声,再次回到了军营之中,明天一早他们就要奔赴孤山了,不断的有车队运着那些焦黑的尸体,运到长城之外,如同是丢垃圾一般把那些尸体丢出去,然后再扭头回转。
所有人都是喜笑颜开,不断的和民夫营中的那些民夫们打着招呼。
晁错忽然感觉自己错了,而且真的错的很离谱,不过他也很庆幸,虽然自己没能亲眼目睹这场战争的始末,不过能够亲临战场,已经让他有种想要秉笔直的冲动了……
国士当以国士之礼待之,最起码,那些战死的英灵,应当得到他们应该得到的荣誉!
回到自己的营帐之后,晁错没有去管士兵送来的饭食,铺开一张裁剪好的绢帛,略微思索之后,开始奋笔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