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只素瓷般白皙的手,那白色从手指甲一直延伸到了袖子里。手指修长,瘦可见骨。
从他抓帘的手势来看,力逊于常人。不像个伟男子,倒像个病娇娥。且手上留有多处皲裂的疤痕,又干又糙,只不过因为白,所以才不大明显。
这是受了多大的罪啊!刘知远几乎可以想象到刘承佑的长相。
终于,他从马车里探出头来了。
瘦,实在是太瘦了!像纸片人儿似的,仿佛一阵风就能刮走。满脸病容,苍白中带着剧烈咳嗽后的一抹潮红。嘴唇很薄,没有血色。
他的另一只手拿着块帕子,应是方才咳嗽时用来遮掩口鼻之用。他把那帕子塞入前襟,然后慢慢地抬起了头来。
睫毛很长,眼睛漂亮。
他的眼神是柔弱的,却自带惹人怜爱的气质,那种感觉该怎么描述——就像小鹿被猎人抓到时楚楚可怜的样子。但他比小鹿更招人心疼,因为小鹿的动人就在那一刹那,而刘承佑的气质却是刻在骨子里的,眼睛一抬味儿就出来了。
这是一种饱经沧桑的纯真,是被生活反复践踏蹂躏后依然保留的对未来生活的向往。弱而不娇,病而不颓。他的长相不算多么出色,甚至因为脸颊凹陷而显得有些怪异,但只要一看到他的眼睛,大家都会觉得他实在称得上是一个美男子。
他两边的嘴角微微弯起,露出一个得体的笑容,声音怯怯,冲刘知远喊了一声:“爹。”
刘知远激动地去搀他,被刘承佑轻轻地避开了。
这是一种无声的态度——
可以认爹,但亲近就免了。两人并不熟悉,还是保持界限的好。
刘承佑有他的自尊。
刘知远以为儿子是一时不大习惯,也没往心里去。他对这个素未谋面的儿子一点也不了解,只想着弥补。
他告诉下人们夫人和大少爷回来了,叫人领他们去沐浴更衣,待洗去一身疲惫,再给母子俩接风洗尘。他要在宴席上郑重向所有人宣布,三娘是他的正妻。
饭桌上的人各怀心思。
梅姨娘言笑晏晏,主动管三娘叫姐姐。三娘大大方方地应了,说以后姐妹俩一定要和谐相处。至于怎么个和谐法,只有她们自己心里清楚。
这世上没有哪个女人,愿意和别人分享自己的丈夫的。笑得越甜,心就越痛。
她们的身边,坐着各自的儿子。
梅姨娘的儿子名叫刘承训,少温厚,美姿仪,本是刘知远的长子,如今变成了二公子。其间频频看向刘承佑,盯着他手背上的疤。
二公子觉得那些疤有些奇怪。
刘承佑接收到他的目光,眼一垂,把手缩进了袖间。
明明是退避的动作,刘承训却在兄长的眼神里看到了一丝阴鸷,像要杀人,好可怕。他希望是自己多心,却忍不住不想,毕竟他是和刘知远一起上过战场杀过敌的,知道杀人的眼神是什么样的。可兄长柔柔弱弱的,连杀鸡都难吧?
刘承训决定有空的时候试一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