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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八章 称王灭冥? (1 / 3)

“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多元宇宙公约?哈,我总算看出来了,互联网之神这是要做——众神之王啊!!!”

艾泽亚主位面·博格湖畔·猎人小屋中,生命之神一脸震撼而难以置信的惊呼起来!

声落,小屋内,四大正神皆一脸难看。

原来,就在冥神将【互联影视】内容全部搬到暗网之后。

在多元宇宙众神皆敢怒不敢言之时,互联网之神突然以弹窗方式,全网推送了一封倡议。

公开向冥神喊话,试图建立所谓的“知识产权保护公约”!

其内容在众神提炼来看,主要就三点。

一,暗网未经允许,不得抄袭互联网内容。

二,暗网必须赔偿所抄袭电影制作人的损失,其损失以互联网数据为标准。

三,如果冥神不同意上述两点,互联网之神将联合所有利益受害者,共伐之!

这喊话一出,莫说多元宇宙众神,便是四大正神都被惊呆了。

大家也终于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互联网之神的阳谋。

——他赫然是要以【互联影视】的利益,建立多元宇宙利益共同体。

换言之,他要做众神之王!

关键是,在这个时间节点上,他这个“众神之王”,还真有可能坐上王位!

只要【互联影视】继续保持开放,甚至开放更多版块。

为了源质,众神还真有可能在名义上,推崇他为众神之王。

大不了,听调不听宣!

另外,冥神抄袭【互联影视】上的电影,动的可不仅是互联网之神的蛋糕,还有众神的蛋糕。

以前众神对冥神忌惮不已,奈何实力不允许,只能含恨作罢!

当然,也有人想过联手讨伐。

奈何联盟之事,哪有这么容易?

人心叵测之下,再舌绽金莲,也有抱着妥协、绥靖、坐享渔翁之利之辈存在。

现在互联网之神扛起联盟大旗,又有共同利益和共同矛盾为支撑,联手讨伐未尝没有可能。

更何况冥神第五天灾对众神威胁极大,不趁此机会灭了他,更待何时?

须知,众神一直能与五大正神抗衡的原因之一,便在于他们传教区多位于中小型位面。

神灵力量在这里受到极大掣肘,更多的是依靠麾下力量。

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第五天灾的出现,彻底抹杀了众神优势,这仗还怎么打?

难不成真的把所有希望都放在火枪上?

因此只要考虑深远一点,都会意识到这个联盟的绝对是百利而无一害。

“真是好算计!!!”海神脸都绿了。

他创造的“互联网”本就受制于神格权柄,属于阉割版,优势并不大。

本来还想趁着互联网和暗网竞争,趁机杀出。

怎料,互联网之神手段竟然如此了得!

这要是真让他成了众神之王,他的网络还怎么突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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