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好总比变坏强,这样挺好。”
焦大妮满意笑笑,回身扶了周夏丰一把。
周夏丰难得地没有甩开她,任由她扶着自己到了炕上。
焦大妮顿时心跳得比敲鼓还快,周夏丰竟然对她改了态度!
傅兰秀那边,送了黄槐花出门后,自己径直去了地里。
黄槐花在后面悄悄跟着她,想看看她到底哪里搞的野山芋。
结果发现她在地里猛劲拔草,看了一会实在太晒,她也回了家。
傅兰秀看黄槐花走了,这才放了心。
看来以后挖莼菜要更注意些,不能被黄槐花发现了。
她看着家里两片地,一片黄豆一片麦子,努力回想今年的收成怎么样。
第一个孙子出生这年,快入秋的时候闹了蝗灾。
豆子没啥大事,麦子被吃了个干净。
也算半个灾年。
秋天的时候豆子交了赋税,一家人都吃沉粮,最惨的几天甚至要啃树皮度日。
孩子也是那个时候夭折的,本来就胎中不足,母乳又不好,能活下来才怪。
齐雁生孩子损了身体,又受了打击,便开始缠绵病榻。
所以算来,那孩子死也跟蝗灾有关系,要怎么避免蝗灾呢?
这麦子还要不要种?
傅兰秀站在地头思前想后,没想出什么主意来。
这地可咋办?
她呆呆地站着,看着一大片的麦苗,一动不动。
冬雪拔草走到了傅兰秀身边,她擦擦脸上的汗,有些奇怪地问道。
“娘,你看啥呢?这麦子有啥不一样吗?”
“现在没啥不一样,以后就不一定了。”
傅兰秀眼神悠远往前看,一片地青青的麦苗散发着青草香气,要是都毁了,她会心疼死。
“咋了娘?这大白天的,你不是看见啥东西了吧?”
“没事。先干活吧。”
傅兰秀低头,继续拔草。
以前她从不下地,小三也不下地。
剩下的几个儿子儿媳,也都吃的少,没力气。
地里的活干得慢,不像今天,唰唰的,很快就薅完了一片地的草。
中午回家吃午饭,发现老二媳妇做的,不如傅兰秀做的好吃。
傅兰秀又把那天从镇上拿回来的烧饼拿出来几个,“这些是剩的,你们都吃了吧,不吃也坏了。”
众人又是好一顿狼吞虎咽,午饭也吃了个肚圆。
下午,又要去打理另一片地,他们吃完就出门了。
只有小三还在磨蹭,死活不愿意出门。
“娘,累死了,我的手都起水泡了。这么大太阳,我脸都晒黑了。长得不俊了以后怎么找富贵小姐结婚,给你养老?”
他伸出双手,上面果然都是血口子。
平常细嫩的手禁不住农活,血口子边上都是黑泥,还因为疲累发着抖。
傅兰秀还是心疼了一瞬,毕竟是她曾经最喜欢的小儿子。
可她想到他后来游手好闲引来强盗,害死她性命的事,把这份心软给收了回去。
“俊什么俊?你生在农家,务农就是你的主业,富贵小姐,你做梦去吧!你这么游手好闲下去,村头赖头疤家的麻子姑娘都看不上你!”
傅兰秀骂的话,是上辈子发生过的。
小三到了二十二岁还没成婚,已经成了远近闻名的不能嫁的反面典型。
她当时想着,男人不能没有女人伺候。
舔着脸皮到赖头疤嫁求娶他家没人要的麻子姑娘,谁想到那姑娘也说看不上他。
说宁可找个踏实肯干的丑的,也不想找个游手好闲的俊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