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鱼能干嘛啊?吃啊!”
“不然你还等吃饭的时候来抓鱼吗?”
高有财被怼的一时语塞,以他现在的智商,只能粗浅的认为,好有道理。
猪大更是惊为天人,女主人不愧是女主人,做事思虑深远。
尚未到葫芦山,便已经想到了他们的午饭。
比主人可好多了,自己真真的记得,有一次,午饭时间,主人却出去抓鱼抓到晚上。
害自己饿了一中午的肚子,还得和叶不凡去犁地。
真是辛苦死猪猪了。
一想起那天自己没吃饭还要干活,猪大委屈的泪水都快流了出来。
普众沉思良久。似又有所顿悟。光头又亮了几分。
张小妹靠在普众身上,她也有点不明白,中午想吃鱼,做的时候抓不就好了吗?
现在就抓回去,那鱼等到家不就早都不新鲜了吗?
但大家闺秀的修养还是让她照顾到张果的颜面。
不能因为他人的一点失误,就抓住不放。
张果现在毕竟还是她们张家的人。
抓着鱼,看着鱼。
高有财思虑良久。这以后还怎么找借口,不给他们饭吃啊!
败家娘们,一顿一条鱼。
一天可就三条鱼。一个月可就是三百多条。
一年三万多条?高有财的脑力已经快算不过来了。
但是他清楚,三万多条,在小疙瘩村自己都能摆摊卖鱼了。
高有财的脸色沉了下去,普众和猪大都察觉到了。
毕竟他们注意力自始至终都高度集中在高有财的身上。
“和尚,你说,主人是不是不高兴了?”
猪大一边拉着车,一边和普众密音交流。
这些日子和普众相处的日子,它感受到了温暖。
不像叶不凡那傻逼,连开个荒都做不好,主人让他历练一番。
那孙子能想到掉茅坑淹死的这种奇葩举动。
也只有普众和他一样,在黑子旁边的水塘一起窜过希。
一起在水塘窜过希的才是兄弟。
“不知道。”
普众的回答永远这么富有人性的光辉。
“可能主人,是不舍的一条无辜生命就这样提前葬送。”
“毕竟,修为大成者和我们对待生命的态度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