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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二十二章 公孙大娘

第五百二十二章公孙大娘

阿秀脱口说道:“公孙……”她的话讲了一半,觉得自己既然认汤予做了父亲,怎能直呼父亲的名讳,那予字被她硬生生咽了回去。

汤予知道自己杀了许多人,方才逃走的乞丐定会通风报信,若是引来官府的人总是不妥,随即说道:“阿秀,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走。”

阿秀闻听,眉头一皱,说道:“爹,我们就这么走吗?”

汤予一时没有明白阿秀的意思,不解的问道:“你的意思……”

阿秀转身回到房中,盯着团头的尸体,她的眼神充满了刻骨的仇恨,仿佛有一团火焰在烧着她的内心。阿秀今年十二岁,两年前她就被团头糟蹋蹂躏,这种事对一个仅仅十岁的小女孩是何等的残忍。她心里恨透了那个禽兽,只是她不敢反抗。现在自己有汤予做父亲,而且团头已死,回忆往事,更是恨不得将团头挫骨扬灰,食肉寝皮。

阿秀在团头的尸体前伫立良久,颤抖的说道:“爹,我要把他烧的干干净净,把这里的一切都烧的干干净净!”

汤予说道:“好,我去取火来。从今往后你与之前的事一刀两断,再无瓜葛。”汤予的话虽是讲给阿秀的,却何尝不是讲给自己的。

阿秀拦住要去篝火处取火的汤予,说道:“爹,不急。”

汤予瞧着阿秀,觉得她眨眼间似乎长大了许多,简直跟今日白天时初次遇到的小乞丐判若两人。要知道人的改变只在一瞬间,并非是循序渐进,按部就班。这也是为什么五祖弘忍会把衣钵传给主张顿悟的惠能,而不是渐悟的神秀。

汤予说道:“阿秀,你还有什么事?”

阿秀指着地上的尸体,说道:“爹,这厮在郾城作威作福多年,方圆五十里的乞丐都得受他管制。别人每天忍饥挨饿,讨回来的东西还要孝敬他。”阿秀在团头的尸体上踢了一脚,接着说道:“我知道他积攒了许多不义之财,现在他死了,我们这么走岂不是太便宜了他!”

又是金银财宝,汤予的心猛的一颤,想到了献陵的事,随口说道:“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咱们把金银财宝拿出来,散发给穷苦的百姓,难道不是好事吗。”阿秀的眼睛射出光彩,说道。

金银财宝并非是万恶之源,只要用它做善事,它就是天底下最好的东西。汤予从前行事亦正亦邪,全凭个人喜好,而且他从不爱管别人的闲事。此刻听阿秀之言,不由得赞许道:“阿秀,你刚才说我是大侠,我看你才是真的有侠义心肠。”

阿秀虽是女子,但从小喜欢听侠客的故事。做了乞丐后,她常穿梭于市井街巷,凡遇到说的先生讲起英雄豪杰们的行侠仗义之举,必然会驻足聆听。久而久之,在她幼小的心灵中已播种下了正直仗义的种子,否则看汤予快要冻死恶死,为何别人不理不睬,只有她出手相救。

听汤予夸赞自己,阿秀反倒有些不好意思。汤予又问道:“阿秀,这厮的不义之财在哪里?”

阿秀点点头,当即来到一处佛龛前,说道:“便在佛龛后面。”

汤予挪动佛龛,只见里面果真有一处暗格。他打开暗格,拉出一口深红色的木箱。木箱十分沉重,长三尺,宽二尺,上面挂着一支比手掌还要大的铁锁。

阿秀见状说道:“爹,我去取斧头把锁劈开。”

汤予摆摆手,然后手里的铁钎一挥,铁锁已掉在地上。阿秀张大了嘴巴,一脸惊讶羡慕的神色。直到此刻她才终于相信,说先生所讲的种种神功异能原来的确存在。

木箱里果真全是值钱的宝贝,想不到一个小小的叫花子头,也能搜刮了这么多金银珠宝。除了黄白之物,木箱中还有几幅字画和古董。汤予哪里懂得它们的好处,同阿秀找来两件长衫,然后把金银珠宝用长衫包好系在身上。

二人收拾妥当,汤予取来火把交给阿秀。阿秀神情凝重,接着义无反顾的四下放起火来。大火熊熊烧,吞噬了整片宅院,火焰在夜空中翻腾,烟雾弥漫着整片天空,似乎在宣泄着无尽的愤怒。

阿秀站在远处,她的心伴着冲天的火焰变得灼热沸腾。曾经的耻辱被烈火焚烧殆尽,此刻她重新找回了做人的尊严……

身上揣着钱,自然不用再像之前那样沿街乞讨。汤予有了阿秀做女儿,也想买上几亩薄田,过几天平静舒适的日子。可他知道,虽然献陵之事过去多年,但自己仍是朝廷通缉的重犯,若是久居一处,必然惹人注意,所以他只得仍是带着阿秀四处漂泊。好在阿秀并不在意,对于一个品尝过巨大痛苦的女孩来说,现在的生活已经使她非常满足。

汤予闲来无事便教阿秀武功,阿秀天资聪慧是上等的练武胚子,加上她刻苦好学,只短短两年的光景,剑术居然大有进境。而且阿秀还非常喜欢跳舞,甚至达到痴迷的地步,只要有时间即会跳上一段。

原来阿秀的母亲是洛阳城一家富贾豢养的歌妓。因爱上了府中的一名杂役,才和他私奔逃出府,在郾城居住下来。阿秀很小的时候,母亲就教她跳舞,后来母亲不幸亡故,可她曼妙的舞姿和身影却永远刻在阿秀的心底。

阿秀的舞和别人不同,因为她没有专门学过舞技,只是凭着幼年时对母亲的记忆,所以她的舞不拘泥于形式,而是随心所欲,想怎么跳便怎么跳,这反让她的舞姿有了一种与众不同的美感。并且阿秀同汤予学习剑法后,竟把剑术和舞蹈融为一体,合而为一,自创出一套独一无二的剑舞。几十年后张旭就是因为观看了她的剑舞之术,参悟了其中的奥妙,在法上的造诣更深了一步,练成了绝世法,成为一代草圣。另外还有一人,乃是大诗人杜甫。他在观看公孙秀的剑舞时,被那神妙的舞姿和惊天地、泣鬼神的气势深深地震撼,久久不能自拔。以至于许多年过去了,当杜甫见到公孙秀的弟子又舞起《剑器》时,为缅怀公孙秀的绝世之舞,他特作诗一首: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

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

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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