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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走马上位,约法三章,违誓必诛! (1 / 2)

八月的最后几日,眨眼间就这样过去了。

这几日里,樊千秋来来回回在东市和清明北乡“微服私访”了几遍,对此处的环境熟悉了许多。

整个清明北乡紧挨东市的东边,长安城东那几个乡的黔首,若是想去东市,都要穿过清明北乡。

所以此处的人车要比别处稠密许多。

那些没有市籍的行商进不去东市,就会选择在清明北乡设肆交易,此地也就成了一块“肥”地。

清明北乡下辖四个里,从南到北分别是安定里、大昌里、有禄里和得秩里——名字都是好名字。

东市和清明北乡的南面是清明街,清明街南边又是一丈宽的清明河,这是渭水在城里的一条支流。

与清明北乡隔岸相望的正是富昌社协收市租的清明南乡和启阳乡。

莫看这清明河只有一丈宽,却只有一些单桥相连,交通并不便利。

这两乡本就不是前往东市的必经之路,又有清明河隔绝,和清明北乡比起来,行商起码少一半。

富昌社能将清明南乡的市租收足十成,那周武看来还是有些手腕。

当然,也有可能是周武背后的陈大嫂有手腕。

樊千秋这几日的风头有些盛,所以他并没有独自一人去清明南乡“踩点”。

假如那陈大嫂发起疯来,带人将他截杀在哪条小巷,再扔进清明河去,那就真的一了百了了。

虽然没有过河,樊千秋也隔河远望了很多次。

他得出的结论是“想在清明北乡收足百万钱市租,难办,但是能办”。

只不过,要在这一乡之中掀起一场小规模的“新政”了。

元光三年九月初一,樊千秋一大早就来到了安定里的万永社。

这次,聚在院里院外的社中子弟又多了些,起码超过百人了。

多出来的是五六十岁的老者,想来都是社中的老一辈“混混”。

这些人将院里院外堵得水泄不通。

他们都得到了消息,今日有大事要宣布,是关乎眼下市租征收的大事,也是关乎他们钱囊的大事。

樊千秋一在院外露面,嗡嗡的议论声渐次就停了下来,或黑或黄或白的面孔,齐刷刷地转向了他。

樊千秋被看得有些尴尬,故意重重地咳了两声。

他本想说几句“你我皆兄弟”的豪言壮语,可还没开口,子弟们就齐刷刷退开了,让出了一条道。

那看向他的眼神中,有羡慕、嫉妒、钦佩、怨恨……不一而具。

看来,私社里也存在不平等。

樊千秋收起了“与民同乐”的想法,抖了抖袍服,大步走进院中,一路来到了正堂上。

“贤弟来了?”等候许久的贺忠连忙问道。

“我来迟了,向兄长请罪。”樊千秋行礼请道。

“不迟,刚刚好,社中二三子已经聚齐,总计一百零七人。”贺忠说罢,将名籍簿交到樊千秋手中。

“这人可不少……”樊千秋笑道,再多一个,那数字就吉利了。

“可用之人,我已经提前标出,贤弟可放心点用。”贺忠笑道。

樊千秋看了一眼名籍簿,果然看到不少人的名字后面点有墨点。

“大兄有心了。”

“走!与我出去发号社令!”

“诺!”

贺忠与樊千秋一同走到正堂廊下,子弟们面朝正堂,连声行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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