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就是,这种钻空子的行为,是职务犯罪。
大家日子过的好好的,谁会为了仨瓜俩枣犯罪啊。
当然,也不是不能钻空子,但你得合理合法的钻。
比如曹志强利用这些火车配额,运输红光出版社出版的图跟唱片,搞自己的铺货渠道,这就是合理合法的钻空子。
为什么这么说呢?原因就在于红光出版社的性质。
红光出版社虽然是曹志强本人承包经营,但在名义上,那是妥妥的红光机械厂的全资子单位,说是红光机械厂的一个部门也不为过。
身为红光机械厂的下属单位,利用红光机械厂的火车配额,再合理不过。
哪怕运输的东西不是工业原材料或者零配件,可之前铁路方面给红光机械厂的只是配额,也没说必须运啥东西啊。
比如六十年代的时候,红光机械厂就曾经利用自己的火车配额运过粮食跟药品,只要有上面的命令就行。
但不管怎么样,要想合理合法的利用红光机械厂的火车配额,你运输的产品必须是红光机械厂生产的。
虽然红光出版社发表的《江湖行》是一套,不是原材料或者零配件,但却是实实在在的红光出版社的产品。
而红光出版社是红光机械厂的下属单位,这么一算,利用红光机械厂的火车配额运送图,并不违规。
曹志强凭啥要建立自己的销售渠道,跟新华店以及邮电局这些单位抢生意?
根本是,就是仗着红光机械厂遍布全国各大城市的火车货运配额。
没错,不光金陵城的育红机械厂可以这样,其他像其他省会的那些有运输配额的兄弟单位,都可以利用火车运输自家图。
只要运过去了,在当地直接铺货的话,成本肯定比新华店之类单位少,赚的自然也多。
还有华夏音像公司出品的唱片《怒放的生命》,为何能短短时间畅销全国?迅速打破销售记录?除了内容确实好之外,有自己的火车运输渠道,也是个重要原因。
比如京城磁带厂出产的唱片,利用红光机械厂的火车配额,都装车运去金陵城了,新华店的火车配额,还在磨磨蹭蹭没出发呢。
当然,华夏音像公司的性质,跟红光出版社不同,不是红光机械厂的全资下属单位,而是单位与个人的合营企业。
但因为华夏音像公司的股份呢,红光机械厂占百分之五十一,是妥妥的绝对股东,因此这也可以算是国企,并且是红光机械厂的分单位。
只要是红光机械厂的分单位,那利用红光机械厂的火车配额搞运输,就没啥问题。
反正不装货,火车皮也不会拆下来,那还不如装点货。
换言之,想利用红光机械厂的火车货运配额,条件很苛刻,那就是运输的产品必须是红光机械厂的产品,或者其下属单位的产品,不能是其他单位的产品。
比如你如果用红光机械厂的火车配额,运输其他厂生产的自行车,这就不行,这同样属于职务犯罪。
要是卖了钱,那还要罪加一等,加一个投机罪。
因此,曹志强的做法,没有一点问题,但育红机械厂的王厂长,现在让李有福搞的这一套,那就很有问题了。
这时期,图跟唱片的生产,主要都在京城,所以是曹志强利用红光机械厂的火车配额,从京城运输图跟唱片去金陵,但回程的时候都是空车皮。
因为育红机械厂暂时没有红光机械厂需要的东西。
所以,育红机械厂的王厂长,发现李有福的这个操作后,就动了小心思,决定利用育红机械厂的火车配额,夹带私货,运去京城的时候,装上一些布匹跟绸缎,然后拿去京城销售。
王厂长之所以搞这两样东西,也是有小心机的,主要就是利润大,不敏感。
现在国家虽然还没取消布票,但由于棉布产量太高,实际国内各地老百姓买布的时候,早就不用布票了。
另外,由于国内此时还没建立统一大市场,所以各地物资的流通很弱。
简单来说,你在一个城市,往往只能享受本地的产品,想要购买外地产品,往往很难。
同样是生产布匹,不同原材料,不同生产技术,甚至不同环境,生产出来的质量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