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佑灵不服,非常不服。
不过,殷宸是他朱佑灵带上山的,算是自己人,虽然朱佑灵对殷宸有些不服,但也并未深处嫉妒之心,即使殷宸性格有些孤僻,朱佑灵照样与之相处的非常融洽。
得了汤淼的命令,殷宸化作一道金光,飞出了金舍净土。
和朱佑灵一样,除非汤淼故意限制,作为金鹰传法罗汉,他也可以靠自己进出根土,不需要汤淼打开根土传送。
能否直接进出,主要看着净土修行者的发愿和身份。
张闵信是接引童子,进出接引是本职,朱佑灵是护法罗汉,当然也得进出护法,殷宸是传法罗汉,进出也是他行本职的必要手段。
能自由进出金舍净土的佛号佛职,可并不多,他们三个,真是会选。
没相应职司和佛号加持的修士,想要进出金舍净土,就只能靠自己的手段自己飞了。
殷宸去三妖峰通知荀玉,而汤淼,则招来温琼和云星,讨论剿灭三妖峰的事情。
“荀玉的事情有结果了,等他一来,我们就可以准备清剿三妖峰了。”汤淼这段时间,也成功拓印完成了百窟峰,确实也到了该解决三妖峰的时候了。
“没了百鬼窟的鬼王援助,秀林峰根本不支援,三妖峰三个妖王还没了两,这还有什么可讨论的,我们直接并肩上吧!”
温琼算了算,自己这边战斗力已经碾压了,不明白这还有什么可等的。
汤淼抚额无语:“我说的不是打败,是剿灭!顶层战斗力够了,但是三妖峰内的小妖数量那么多,就靠我们几个,万一被他们逃了,难不成还要重新清理泰山神域吗?”
“所以,问题的关键是别让小妖跑了对吗?”云星抓住了问题关键。
“没错。”如今剿灭三妖峰唯一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这满山的小妖。
决定胜败的顶层战力的战斗,还未开始就已经赢定了,毕竟三个妖王投了两,剩下一个大冤种,汤淼都想不到该怎么输。
“原来是这样,这好办,我布五岳诛妖大阵,将三妖峰围住就是。”温琼给出了他的方案。
其道门护法元帅得到的传承不少,对付妖虽然没有对付鬼那般顺手,但手段也不算少。
云星大士这回没有反驳温琼,他的手段也能对付群妖,但杀伤效果肯定没有道门秘传大阵强。
“那好,这事就交给你了,待我们动手,你就展开大阵,一个也不能放过。”汤淼给温琼确定了他的任务。
“得令!”温琼回去准备大阵了,和之前现场布置的大阵不同,这回的敌人多很多,得提前布设并积累足够的五岳之力,免得法力不足,跟不上消耗。
等温琼走了之后,汤淼对云星说道:“温琼战斗起来大开大合,我怕他消耗太大后面力有不逮,你也有布阵的手段,就给温琼做个后备吧,若是温琼失手,你负责善后。”
“明白了!”云星当然知道,汤淼这是委婉的说温琼经验不足不可靠,需要他兜底。
汤淼安排完小妖的问题,然后就等殷宸和荀玉回来,等殷宸转修了《四阴眼》,正式受封幽冥战犬归位之后,汤淼就准备对三妖峰动手了。
说曹操曹操到,荀玉和殷宸,这就到了。
见到汤淼之后,殷宸拜了一礼,就转身飞回了金舍净土,他已经归正了,不想再和三妖峰有什么瓜葛。
路上,殷宸和荀玉之间聊的并不怎么愉快。
其实,在三妖峰之中,他们两个就不怎么对付,倒也没什么仇,就是单纯的相互看不上眼。
在荀玉看来,殷宸天天在自己的山洞之中苦修,跟个木头似的,很不合群。
而在殷宸看来,荀玉早年获得过妖修传承,不思努力修行,天天和一群狐朋狗友厮混,浪费了大好的天资。
再加上狼妖妖王的刻意挑拨,他们两个在三妖峰上,一直都不怎么和睦。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他们两个不和睦,但狼妖妖王也没有落着好,他们两个和狼妖妖王同样不和睦。
这剩下的这个怨种狼妖妖王喜欢聚妖作乱,身上有浓重的血腥气,这让性格比较正的荀玉和不喜欢麻烦的殷宸,对他都没有好印象。
狼妖妖王没有姓名,他不向道也不向佛,就想当个纯粹的妖,真说起来,也就有个啸山狼王的诨号。
他不屑于像殷宸一样给自己起个人名,也没有那个缘法,像荀玉一样获得传法授名。
不过,他能当妖王,当然也有自己的特别之处,他能借助手底下操控的妖兵,施展他的本命神通,啸聚山林。
这是一样能够形成独属于他的灵域,并且大幅度增强他本人和手底下妖兵战斗力的手段。
同样,这门神通,也是狼妖妖王收这么多妖众的原因。
“荀玉,经地府阎罗敕封,封你为地府奈河守卫,幽冥战犬,阎罗王有令,让你尽快了断尘缘,收拢部众之后,前去奈河报道,镇守奈河桥,这里还有一门《四阴眼》异术传你,你要好好修行。”汤淼提醒道:
“奈河是地府在幽冥地界的门户,你镇守于斯,当尽心尽力,若镇守有功,换取神箓,转正有望,你那些同族,阎罗王也给了处理之法,你大可带着他们,去幽冥地界过活,机会给你了,能不能渡得他们走上修行正途,就看你自己的本事了。”
“多谢阎罗王传法,多谢赵巡吏助我!日后必有厚报!”荀玉大喜,朱佑灵没有骗他,汤淼真的是个手脚通天的能人,这事,居然真的让他办成了。
“无需后报,如今你也已经归位,答应你的事情,我给你做完了,是时候,剿灭三妖峰,哦不,现在应该是狼妖峰了。”
荀玉闻言,点头答应了下来:“我明白,且待我回去,收拢部众,只等你一声令下,我等必然要了那狼王小命。”
汤淼闻言,定了时日:“那好,五日之后,剿灭三妖峰,以殷宸啼鸣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