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诏眼都亮了,哪个当兵的男孩子,不喜欢有枪在手,定身后安稳!
参谋之一说他太小,只让他在地下,不到万不得已都不会让他去伏击。
现在他有枪了,还是最先进的那一款!
小诏激动道:“这是敌军那边瞄准性极强的一把枪,说是还能夜间消音,有什么红外线,我不懂,上,上次打伤参谋长的就是这把枪!”
说到这里,他的情绪明显有些往下:“还好当时参谋长避开了,只伤了手臂,女同志这把枪你是从哪里来的?”
“刚在外面顺手捡的,想着咱们这边的人可能需要,”秦晚本身就是特殊小组的,执行过边境任务,她对枪支的了解程度,可以用天才两个字来形容,这和她过不忘的本领有关。
小诏闻言,又确认了一遍:“你真的把它给我。”
“你手上的茧,应该练了不少。”秦晚看着他的眼,忽的一笑:“一个好的阻击手,在团队里非常至关重要的,但不是人人都能成为组织手,你虽然性格外放,当你的呼吸声很平稳,有当一个好阻击手的潜质。”
小诏想要当阻击手这件事,除了参谋长,他谁都没和说过。
因为他每次开枪都不是那么的快。
和同队的人相比,他又小又总是拖后腿。
他就想着,如果有一天,他也能从很远的地方,一枪把对方的指挥长端掉,那该多好!
那他们就能早点胜利!把失去的土地,全都夺回来!
“我会努力的!”小诏敬了个礼,又不好意思了:“女同志,就是这了。”
那房间一看就是休息区,秦晚能听到传来的哭声。
“不是,同志,我什么都没说啊,我就是想知道我们赢没赢?”
“你们不是说,你们来自未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