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阳照大地,乡野炊烟起,客自远方来,待之当以礼。
“行风怎会变成这般模样?”程欢看着木质轮椅上痴呆的秋行风,一脸难以置信。
“唐桡打断了他的手筋脚筋,还给他下了不知名的毒,所以……他就成了现在这样子。”董昭说起,一时难过。
“唐桡确实该死!”
“程大人可有法子医治?”董昭问道,不管程欢有没有,有枣没枣打一杆子总是可以的。
“他是你们青锋门的人,还是打入朝中的奸细,你想让本督救他,你觉得可能吗?”程欢冷冷道。
“除了唐桡一事,我风叔可曾做过半点对不起朝廷之事吗?他当初在灵鹤寺,清剿东华会的时候,难道不是舍生忘死吗?你看他那只手的中指,难道不是为朝廷效力而失去的吗?”董昭反问道。
“朝廷里边从不讲苦劳,只谈功过利弊,要不然他凭什么拿朝廷的俸禄?”程欢又浇下冷水来。
董昭不作声了,话不投机半句多,他也没去看程欢,只是默默起身,从怀英手中接过秋行风的轮椅车,推他出去晒太阳了。程欢独坐堂中,没有人陪他说话了,他也不介意,就端坐在那里,不动如山。
过了一会,主家还是来人陪客了。
一袭浅青色衣裳的白梨款款走来,对着程欢施了一福。
“程大人,您且稍坐片刻,宁姐很快就能烧好菜,可以开饭了。”
程欢望着一脸拘谨,甚至有些紧张的白梨,叹了口气:“白梨,我就这么可怕吗?”
白梨不说话,程欢喊道:“抬起头来。”
白梨吓的身躯一震,缓缓抬头,脸上出现了一丝慌乱。
“你嫁了个好男人,这是好事,我曾经的部下有好的归宿,我也高兴,但是!”程欢话锋一转,“他行事你该劝着点,这小子他永远不知轻重,不知好歹,除了闯祸就是打架,你自从嫁他起,你过过几天好日子?”
白梨沉下心,脸上慌乱渐渐消失:“程大人,这是我们的家事,您为何操起这等闲心?”
“家事……哈哈哈哈,好一个家事,你想过没有,若是有一天他横死在外,你又该如何?”程欢问道。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昭哥若死,我自当替他守住门楣。”白梨镇定道。
“我听说他是个花心萝卜,在江湖上跟很多女子纠缠不清,可有这事?”程欢挑眉,看着白梨。
“昭哥是江湖上二十五岁之下最厉害的男人,有女子喜欢再正常不过,可他从未做过逾矩之事,他对我的好,没有半分少过,甚至为了救我,不惜求人,跪在赫连飘庵门前跪了两天。而那些个姑娘也个个都是黄花大闺女,我再清楚不过,程大人何必说出来行此挑拨之举呢?”
白梨不卑不亢说了出来。
程欢笑了笑:“倒是我成小人了,也罢,也罢,且看你家这男人以后能做到什么地步吧……”
程欢说罢缓缓起身,走出这有些闷的中堂,出去透气了。
午饭同样摆了好几桌,菜肴相当丰盛,基本都是野味,竹笋炒鸡蛋,红烧麂子肉,油焖兔肉,清蒸鱼,还有时令野菜,摆满了一桌,香气扑鼻,让人食欲大开。
“吃饱些。”伊宁对程欢直接来了一句。
“吃饱了好挨揍是吧?”程欢也看了她一眼。
“是。”
程欢拿起筷子,伸向了那麂子肉,夹到嘴里一尝,嗯,确实不错,果然比他吃过的都好吃,这女人手艺可以。
“肉,肉!”秋行风望着桌上的肉,激动起来,怀英连忙夹上一块喂给他吃,他嚼到嘴里,一脸满足。
“要,还要!”
“行风,你还认得我么?”程欢问道。
“肉!肉!”
可秋行风眼里只有肉,看都不看程欢一眼,这让程欢颇有些失落。
而矮子们那桌,早就为了抢肉打起来了……
“兔腿是老子的,都把爪子给我拿开!”高如山撕下兔腿,矮子们就跑来抢,高如山连忙叼起兔腿,一手端起兔肉的大盘子,一手端起装麂子肉那个钵,掉头就往屋外跑!
“把这姓高的抓起来!”
不知谁喊了一句,这帮矮子们就冲出去追高如山了,只有孙不归一个人在那里狼吞虎咽,可吃到鱼片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吃太快了,被鱼刺卡了,他慌忙掐喉咙,在那里瞪着眼,呕呕呕……
“噗嗤……”邵春没忍住,一下笑了出来。
董昭第二个笑了出来。
伊宁招招手,让孙不归过来,然后在他后背轻轻一拍,孙不归一下就把那鱼刺吐了出来,董昭端去一碗汤给他饮下,孙不归就好了。对着两人道谢后,这小矮子继续跑去干饭了。
程欢看着这一幕,心中感慨,这帮人过得是真舒服,这才是快活日子,给朝廷当差,真的能过上这么好的日子么?
一顿丰盛的午饭吃完,白梨又给程欢摆上了茶。程欢接过来喝上一口,嗯,是粗茶,有点苦,还有股莫名的乡野气息,但喝着喝着,人不由有些微醺,这大好天气,居然让他有种想睡午觉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