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秘籍小说网>其它小说>无尽之旅 门票> 第三十一章 剑符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三十一章 剑符 (1 / 2)

李易刚一坐在位子上,楚江的传音就传了过来。

“真没想到方师伯会把这三张符纸给你。”楚江话里充满了惊奇,显然也没有想到方轻崖会送三张符纸给李易。

“楚师叔,这三张符纸很珍贵么?”李易有diǎn奇怪,看方轻崖送东西的时候没有一diǎn肉痛的神色,还以为只是普通货色呢。

“这三张符纸可不是一般货色,你猜它们是谁制作的?”楚江话音一转,卖起关子来。

李易听到楚江的问话以后,脑子开始急速转动起来。

楚江也没有催他,两人之间一时静默了下来。

“方轻崖是纯阳观二代弟子之首,他筑基时山上应该没有多少人,刚才他又説这三张符纸是师门所赐,那么,难道是太师祖他们?!!”

被自己想法惊了一下的李易连忙问道:“楚师叔,莫非这三张符纸是太师祖做的不成?”

“你脑子转的倒是快,不错,这三张符纸都是太师祖做的。”楚江话里带着股笑意,显然对李易如此快速的反应过来感到很满意,“聚灵符先不管它,你先把两张剑符仔细看下,有没有看出什么区别?”

李易依言将两张剑符挑出来,仔细观察起来。

只见左边的剑符略短一些,一尺来长,上面布满了复杂的红色符,这些符共同组成了一把类似于阔剑的图形。

而右边的剑符稍长一些,有一尺二的长度,只是宽度上要比左边的剑符窄一些,符面上的符样子看起来一样,只是颜色是黑色的,还散发出一股香气。这张符纸上的符组成的是一个长剑的图形。

“楚师叔,你説的区别是指刻画符的材料不同,还是组成的图形不同?”因为不同的地方有两处,所以李易也不太明白楚江指的不同是哪一方面,干脆全部指了出来。

“两者都是,你左边剑符上的符是用一种灵兽的血液写而成的,这灵兽是水属灵兽,它的血液中蕴含有极丰富的水行灵力。”

“也只有用这蕴含水属灵力的血液才能中和卓师祖的霸道剑意,将其一缕剑气封入符纸之中。”

楚江口中的卓师祖自然是“纯阳五子”之中的金虚子卓凤鸣。

卓凤鸣出生于洛阳的著名香世家卓家,他的父亲是当时的刑部尚,母亲也是闻名天下的美人,他本应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可惜的是,他一生下来就是个怪胎,体型比普通婴儿大了一倍,他娘因此难产而死。

卓父与卓母感情甚笃,卓母因卓凤鸣难产而死以后,卓父就对自己的这个xiǎ儿子不满起来。

卓家一直以墨非凡著称,长得都颇为弱,但卓凤鸣与众不同,他不仅长的又高又大,而且不喜欢读,好勇斗狠,到处惹是生非。

如果卓凤鸣是个弱之人就罢了,偏生他天生神力他天生神力,在他十二岁的时候,有一次贪玩,把洛阳府门前重达千斤的石狮子举了起来,游街示众,将当时年幼熊孩子脾气发作出来“微服私访”的太子吓的尿了裤子,这太子尿了裤子可是了不得的大事,皇上当即在早朝上就斥责了卓父,説他家教不严,教出这样的凶人来,其政敌也乘着这个机会,大肆奚落卓父,把个卓父气的“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回家后对卓凤鸣严加责打,但这无济于事,卓凤鸣依然我行我素,两人关系愈加恶劣。

直到卓凤鸣十五岁的时候,修道有成的吕洞宾云游至此,来卓府作客。

恰好此时又闯了祸的卓凤鸣被父亲斥训了一顿以后,扛着一块三千斤重的青石板罚站,被前来做客的吕洞宾一眼看出其身具神魔血脉,天赋卓绝,是块修武的好材料,于是爱才之心顿起。

吕洞宾只是在卓父面前略微提了提,早就对卓凤鸣厌烦至极的卓父就一口答应了下来。

而卓凤鸣呢,也对这个压抑至极的家不满已久,对于离开这个家充满了渴望,闻听吕洞宾要收自己为徒后,立马答应下来,也不问让自己学什么。

就这样,年幼的卓凤鸣跟着吕洞宾上了华山,入了纯阳观,虽然那时候纯阳观加上他也才只有七人,很是冷清,但离家的卓凤鸣一diǎn也不觉得山上修道寂寞,反倒觉得十分开心,因为师父师姐师兄们都十分爱护关心自己,与自己那冰冷的父亲和兄弟们完全不同,感到温暖的卓凤鸣在山上安心修道起来。

一般来讲,每个人的身体内都有神魔血脉,只是隐藏的极深,普通人一生都不可能接触到,但卓凤鸣不同,他一出生血管里就有一部分神魔之血,血脉力量彰显于外,就形成了卓凤鸣的天生神力,这才能被吕洞宾看中,收为弟子。

卓凤鸣入了纯阳以后,修真方面进展缓慢,修武方面却进展神速,一年入先天,五年进入蕴种期,激发了自身大力金刚猿的血脉。

因为纯阳观修武功法最高只能到蕴种期,所以卓凤鸣到了蕴种期以后就没有了主修功法,迫不得已之下,吕洞宾只好带着卓凤鸣来到七秀坊,找曾在自己门下听过道的公孙幽,求取七秀坊镇派心法“猿公心法”。

此猿公心法由白猿公所创,与猿公剑法一起传给了公孙幽。

与猿公剑法可男女共修不同,猿公心法刚猛爆裂,只适合身怀猿系神兽血脉的男子修行,故而这猿公心法在七秀坊之中虽为镇派功法,却习者寥寥,有求取的可能。

公孙幽听吕洞宾説完来意以后,没思考多久便同意了,只是要卓凤鸣以自身道心起誓,决不传于他人。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