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心海,有个利奥波德的姓氏。
这是她的导师给的。
她也有复姓。
复姓或者中间名在欧美的人的名字之中是非常常见的。
在欧美人眼中,其实名字这玩意没啥大用。
相当多的人都把自己的名字当做可以随便揉捏的东西。
或者说,非常非常的接地气。
说个极端的例子。
来自西班牙的着名的现代派绘画专家。
巴勃罗·迭戈·何塞·弗朗西斯科·狄·保拉·胡安·纳波穆西诺·玛莉亚·狄·洛斯·雷梅迪奥斯·西普里亚诺·狄·拉·圣地西玛·特里尼达·路易斯·毕加索(教名)——
——先生
这家伙简直把自己的名字当做的记事本了。
遇到过的朋友,帮助过的恩人,甚至于会面过的他感觉到可以深交的名人都给记录在了自己的名字里。
所以他名字有那么那么——————的长。
但极端例子,不能算数。
西班牙人的命名方式,一般都是名+父姓+母姓。
或许还要掺杂一些宗教名称、祖父辈的荣誉等等,所以很多西语化圈内的人,都有着超长的名字。
这只是命名的其中一种方式,但却也是广为西欧人接受的命名方式。
再说个不那么极端的例子。
列奥纳多·迪·皮耶罗·达·芬奇。
这位意大利艺复兴时期的科学家的名字,也是很长的。
他的名字含义为,芬奇镇梅瑟·皮耶罗之子——列奥纳多。
有浓厚的祖辈纪念意味。
乔治·布什。
就是被人丢了鞋子的那位小布什总统先生,人们都知道他的名字是“e ”,但很少有人知道他还有个中间名,lker。
他其实全名应该被叫做,乔治·沃克·布什。
与此类似的,还大有人在。
比如说注明您的瞌睡战神,拜登总统的名字其实是 je den, jr (“小”拜登)
因为医改教改而疯狂敛财的奥巴马总统的名字其实是 rak a, ii (奥巴马二世)。
但说了这么多的欧美名字,却仍然没有出现的复姓。
这些都是“中间名”或者是“插入名”。
而非双姓。
或者复姓、中间姓氏。
其实dle-rrelled na。
基本都出现在西语环境之中,英语系的国家和人们并不常用这种形式。
除非是非常具有纪念意义。
比如说fredrik、paisleard这些姓氏,其实都是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之中,由其他姓氏复合形成的。
但其实,更多使用中间姓氏命名规则的,还是华人群体。
华人行走在外,需要的一个的外名。
然而,汉化之中,姓氏不可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