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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事起 (2 / 2)

陈建国一个健步冲到苏夏面前,质问她:“你是不是也和陈媛一样,私下谈恋爱了?”

“目前没有。”苏夏摇摇头,实话实说。

“爸,虽然夏夏没有谈恋爱,但是她们学校很多人喜欢她呢。”陈媛企图让苏夏转移火力,于是便加了一把火。

“哼,那些小毛孩知道什么是喜欢啊!夏夏,你可别被那些不三不四的人骗了。”陈建国语重心长地对苏夏说道,那就不三不四意有所指是陈威。

“爸,威哪里是不三不四的人啊!”陈媛也听了出来,立马狡辩道。

“就你这样,还说先救我?”陈建国一挑眉,看着陈媛。

“我当然会先救你了,那还用问啊,哈哈!”陈媛尴尬地回答,后面还是别随意搭话了。

“爸,你放心,我要谈恋爱肯定会和你说的。你要是不满意,我也可以不谈恋爱,一辈子陪在你和妈身边照顾你们。”苏夏开口对陈建国说道。

陈建国还没表态,陈春祺就站了出来说道:“这可不行,结婚的事情可以商量。但是谈恋爱还是要谈的,不然没有经验很容易被坏人骗的。”

“是的,你妈说的没错。恋爱还是要谈一下的。”陈建国也不希望自己两个女儿都被有心人骗了。

“都听你们的。”苏夏点点头。

“还是夏夏乖,不像某些人,背着爸妈谈恋爱那么久。”陈建国斜眼看着陈媛。

陈媛真的是有苦难言啊!她和苏夏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组合,一个乖巧听话,一个早恋!都怪陈威,没错就是因为他!

所以临近开学,准备送苏夏和陈媛去上学的陈建国婉拒了陈威同行的提议,直接把陈媛打包送上飞机。陈媛想着反正去学校了也能和陈威见面,就勉强满足一下她爸的小脾气好了!

苏夏刚走到寝室所在的楼层,就看到一群女生围着自己的寝室门口好像在往里面看着什么。见到她来,就对她说:“苏夏,你来了啊!快进去帮帮路露吧,她爸妈要让她退学。”

苏夏一听那还了得,赶紧拉着行李走进寝室,发现路露正被叶蓁蓁、陈婉莹护在身后。而站在她们面前的是看起来穿着朴素的一对男女,叶蓁蓁还在那破口大骂:“你们算什么父母,不要以为你们把她生出来她就是你们的了,孩子是单独的个体,不是你们的所有物。”

“没错,你们不能这样子对路露。夏夏,你快过来。”陈婉莹招招手。

路父路母向后一看,然后路母指着苏夏说道:“老路,就是她。当时说要报警抓的那个女的,就是她。”

苏夏把行李放到一边,然后走到叶蓁蓁三人的身边,一起看着路父路母。苏夏开口问道:“怎么,还需要我再报警吗?”

“你报警也没有用,我们带户口本了,可以证明我们是她的父母。”路母从包里拿出户口本叫嚣着说道。

“谁知道你那是不是真的。”叶蓁蓁在一旁开口说道。

“我这有派出所的章,随便你验真假。”路母打开户口本向大家展示了一下里面红红的印章。

“各位不好意思,我们需要内部解决一下。能麻烦你们把门关上,然后今天看到的事情不要到处宣扬,可以吗?”苏夏看向门口围着的众人。

大家也识趣,确实这件事情是路露的家事,她们也不好一直看着。于是便贴心关上门,回到自己寝室了。

苏夏拉过自己的椅子坐了下来,然后对叶蓁蓁和陈婉莹说道:“一下飞机就赶过来,累死我了,你们也坐啊!”

叶蓁蓁还搞不懂苏夏在干什么,这个时候哪里还关心坐不坐的问题啊,路露才是最重要的好不好。然后她也不想在路父路母面前让她们觉得自己宿舍内部不合,所以也拉过椅子,然后陈婉莹和路露一起坐了下来。

“话说,你们怎么还没死心要路露退学啊?”苏夏见三人都坐下了,于是便开口问道。

“小娃娃,这事情本来就不归你们管。我劝你们还是少管闲事,管多了对你们没有好处。”路父开口说道。

“如果我们硬要管呢?”叶蓁蓁被路父的话气得不轻,在苏夏来之前她就是被路父给搞得血压都上来了。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家的规矩就是女儿在一天,就得孝顺父母一天。”路父不以为然,在他的认知里女孩子天生就要服从父母的安排。能让路露上完高中,一方面是现在有些学历的女孩子更多人要,一方面是还没有物色好合适的人选。

“说的不错,只是不知道买卖人口是怎么判的呢?我觉得你应该知道吧,毕竟你能说出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这话,那就说明对中国的法律还是了解的。”苏夏点点头,然后问路父。

“你,我什么时候买卖人口了?”路父也意识到路母口中说的这个女孩有些厉害是什么意思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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